1982年5月15日,甲酿酒厂注册了“高原牌”商标,其标识为圆圈内的“高原”字样加L峰图案及“CAOYUAN”字样的组合商
被告乙酒厂生产的产品中,有一类产品:“高原冰啤”。原告甲公司认为被告擅自生产该产品侵犯了其商标权。原告曾多次发函与被告交涉,向被告提出停止侵权要求,被告表示愿意与原告协商处理,但未停止使用行为,也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在全国性的媒体上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请回答下列问题:
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被告乙酒厂生产的产品中,有一类产品:“高原冰啤”。原告甲公司认为被告擅自生产该产品侵犯了其商标权。原告曾多次发函与被告交涉,向被告提出停止侵权要求,被告表示愿意与原告协商处理,但未停止使用行为,也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在全国性的媒体上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请回答下列问题:
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A.男生于1980年5月16日,女生于1982年5月14日
B.男生于1980年4月16日,女生于1983年5月14日
C.男生于1982年5月15日,女生于1982年5月17日
D.男生于1980年5月14日,女生于1982年5月15日
A.2000年6月25日
B.2000年5月20日
C.2000年3月15日
D.1999年5月20日
A.“小绵羊”标志是甲公司先使用的,其享有在先权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撤销乙公司的注册商标。
B.商标评审委员会应该撤销乙公司的“小绵羊”注册商标,因为“小绵羊”具有通用性,注册在以羊肉为主要原料的火锅店服务类商标上不具有显著性
C.商标评审委员会不应撤销乙公司的“小绵羊”注册商标,因为甲虽然申请在先,但其申请已被驳回,不适用申请在先原则
D.乙公司的“小绵羊”注册商标不应被撤销,其取得合法有效的注册专用权,因为其在2002年申请注册时,由于其成功的经营,使“小绵羊”具备了显著性,符合商标注册条件
A.因为双方约定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双方后来没有订立合同,合同自然不能成立,乙有权不付款,但应当返还字画
B.虽然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是甲已经交付玉石,乙也已接受,合同成立,应当支付款项
C.因为买卖玉石的合同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因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D.如果双方已经拟好书面合同,但乙没有签字,那么本案情形下,该合同不能成立
A.直接请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
B.通过提供保函要求承运人倒签提单
C.征得乙公司同意,由乙公司请求开证行修改信用证
D.通过提供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提单
A.同时公告,因甲乙申请日期相同
B.公告乙的申请,因乙申请在先
C.公告甲的申请,虽然甲、乙同时申请,但甲使用在先
D.由商标局自由裁定
2011年4月,甲公司因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不能按时偿还,向乙公司请求延期至2012年4月1日还款,并愿意以本公司所有的3台大型设备进行抵押和1辆轿车进行质押,为其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乙公司同意了甲公司的请求,并与甲公司订立了书面抵押和质押合同。甲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乙公司保管,但未就抵押和质押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也未向乙公司交付用于抵押的设备和质押的轿车。2011年5月,甲公司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将用于质押的轿车出租给丁公司,租期均为1年。2011年8月,甲公司隐瞒有关事实,与戊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随后,甲公司通知丙公司:本公司已将出租的3台设备卖给戊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丙公司可不冉支付剩余9个川的租金,并请其将这3台设备交付给戊公司。丙公司表示同意,且立即向戊公司交付了这3台设备。2011年9月1日。甲公司再次隐瞒了有关事实,与丁公司订立合同出售其用于质押的轿车。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约定9月15日之前交付。甲公司在通知丁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出租的轿车时,丁公司拒绝了甲公司的要求,并向甲公司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9月30日,丁公司工作人员在驾驶该轿车外出时,遭遇罕见泥石流,车毁人亡。2012年4月1日,甲公司仍无力向乙公司偿还货款。乙公司在调查了解甲公司资产状况后得知:甲公司出资200万元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庚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另外,庚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150万元,尚未偿还。2012年4月15日,乙公司发函给庚公司,要求其偿还甲公司所欠本公司债务。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是否有权将用于抵押的3台设备出租给丙公司?并说明理由。
A.2006年9月25日以前
B.2006年8月10日以前
C.2006年11月10日以前
D.2006年12月6日以前
A.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B.犯了乙的著作权
C.侵犯了甲和乙的著作权
D.不构成侵权
A.没收非法所得10万元
B.扣押现金10万元
C.冻结20万元银行存款
D.留置盘问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