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关于通知退伙的条件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A.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是通知退伙的前提
B.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C.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D.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A.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是通知退伙的前提
B.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C.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D.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A.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B.在履行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的义务后可以退伙
C.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1/2的财产份额
A.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
B.合伙人被宣告破产
C.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A.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B.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合伙人退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D.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A.经王某和李某的一致同意,张某可以出质
B.未经王某、李某同意,张某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C.未经王某、李某同意,张某私自出质的,按退伙处理
D.只需王某或李某当中的一个人同意,张某就可以出质
A.甲于宣告死亡之日起视为退伙
B.甲在下落不明期间,不享受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C.甲的出资应退还给甲的继承人,但应扣除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甲承担的份额
D.对于甲宣告死亡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中应由乙、丙承担的部分,甲的继承人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罗某、杨某、孙某、吴某四人开办了一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中,四人未约定合伙期限,关于入伙、退伙等约定按《合伙企业法》办理。后来,吴某想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钱某,罗某、杨某同意,但孙某不同意。孙某提出,如果吴某愿转让部分财产份额,他愿受让。结果钱某因多数合伙人同意成为新的合伙人。孙某于是提出退伙,罗某、杨某、吴某同意,但言明孙某只能将自己入伙时的投资带走,合伙企业的盈利不予分配;钱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所做的一笔生意亏本,孙某要承担亏损责任。孙某不同意上述要求,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 (1)吴某转让财产份额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钱某可否当合伙人?为什么? (3)孙某是否可以退伙?如果孙某可以退伙,合伙企业的盈利是否应分配给孙某? (4)孙某是否应对钱某以合伙企业名义做生意造成的亏损承担责任?为什么?
A.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B.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
C.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
D.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