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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荣荣太阳能公司为居民企业,2011年境内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3000万元,且境内经营无减免、抵免所得税额。当年公

司在甲、乙两国设立的分支机构收益情况如下:甲国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500万元,税率20%,租金所得100万元,税率30%;乙国分支机构应税所得额4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所得300万元,税率3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税率20%。上述两分支机构的所得已分别按所在国规定计算并缴纳了相关税款。

要求:

(1)计算该公司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2)计算该公司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3)计算该公司全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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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马来西亚注册登记成立的“盛誉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誉公司)在2000年1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

在马来西亚注册登记成立的“盛誉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誉公司)在2000年1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上海设立了一个商务办事处,指定中国公民李某为该商务办事处的代表人,并拨付人民币100万元,以作其从事经营活动的资金,其在中国登记的名称为“马来西亚盛誉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以下简称上海办事处)。因该公司的大部分业务在北京,于是决定在北京设立一家独资公司,2001年5月,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该外商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是300万元人民币,名称为“盛荣有限公司”。2002年8月,盛誉公司打算在中国购买一批体育保健用品,并决定将业务交给上海办事处和盛荣有限公司处理。于是两者先后分别与上海市某保健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保健品公司)签订了体育保健品买卖合同。盛荣有限公司收到保健品公司的供货后,便按约支付了全部货款;而上海办事处却因资金周转困难,在约定的期限内只给付了1/3的货款,尚有90万元货款没能清偿。后来保健品公司多次索款未果。2002年12月保健品公司以上海办事处和盛荣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上海办事处清偿债务90万元,并要求盛荣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是:上海办事处和盛荣有限公司皆为盛誉公司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公司法》规定: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当上海办事处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作为盛誉公司的分支机构——盛荣有限公司有义务代其偿还。上海办事处的代表人李某认为:所欠保健品公司的债务应向盛誉公司追偿,因为合同是以盛荣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办事处只是从中联系,不能以办事处的财产清偿。

请问此纠纷应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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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荣耀公司受荣盛公司委托,加工一批服装,双方约定荣盛公司提供面料并支付加工费。荣盛公司超过领取期3个月不来
取货也不支付加工费,荣耀公司经催交无效便将其做好的服装予以拍卖,所得价款,.用于抵补加工费、保管费之后,将剩余款项全部退给了荣盛公司。荣耀公司的行为不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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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1999年12月24日,水泥制品厂向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市东营区支行(以下简称东营支行)借款105万元,期限1

1999年12月24日,水泥制品厂向中国农业银行东营市东营区支行(以下简称东营支行)借款105万元,期限1年,自1999年12月24日至2000年12月24日。该合同同时约定,保证人海科公司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1999年12月24日至2001年12月24日。2001年10月20日,东营支行向水泥制品厂发出催收到(逾)期借款通知书,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分别于2001年lO月22日和2001年12月3日在催收到(逾)期借款通知书回执上签字盖章。 2002年3月10日,东营支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签订《剥离收购不良资产协议书》约定,债务人水泥制品厂、担保人海科公司所欠东营支行本息122万元自2002年3月25日起转移给长城公司,并分别以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通知了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在接到本债权转移确认书后,主动向长城公司归还前述全部债务款或者制定还款计划。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在上述债权转移确认通知书回执均明确表示,对债权转移事项不持任何异议,借款人和担保人保证继续履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的签署时间均为2002年3月28日。 2002年9月30日,长城公司与何荣兰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水泥制品厂所拖欠的5笔贷款债权 (及其附属权利)转让给何荣兰并附债权转让清单。2003年1月21日,长城公司及何荣兰在山东法制报第2版刊登债权转移通知,通知水泥制品厂及担保人海科公司,长城公司对水泥制品厂依法享有的债权本息122万元及其项下附属权利均已依法转移给何荣兰,由其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主动向何荣兰履行还款义务。由于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均未向何荣兰清偿债务,何荣兰遂于2003年4月13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水泥制品厂和海科公司还本付息。(中财2008年研) 问题(回答问题时需说明理由):

长城公司及何荣兰在山东法制报刊登债权转移通知的行为是否可以发生债权让与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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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荣发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王某聘用张某管理企业事务,同时对张某的职权予以限制,凡是张某对
外签订的金额超过1万元的合同,必须经王某同意。某日,张某未经王某同意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一份标的额为2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如果给王某造成损害, 由张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该合同为有效合同,但如果给王某造成损害, 由张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该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王某追认后有效

D.该合同为可撤销合同,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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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永昌公司是一家电子设备生产企业,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于 2007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

永昌公司是一家电子设备生产企业,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于 2007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采用折扣方式销售电子闹钟一批,正常售价588万元,给予对方10%的商业折扣,折扣部分单独开发票冲减销售额,税率17%;另外两年前出售电子表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已经逾期10个月,金额18.6万元(该部分押金使用电子表的税率)。 (2)该公司用自己生产的电子芯片向荣吕公司换回一批金属材料作为原材料,两公司互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2007年8月5日公司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17万元。已知该批电子芯片的市场售价为 100万元。 (3)由于某商场搞促销活动,永昌公司为了配合商场促销,采用以旧换新方式出售该公司生产的笔记本电脑100台,每台旧笔记本电脑折价0.5万元,每台新的笔记本电脑收取的价差0.8万元。 (4)由于质量问题,上月出售的电子表本月退回一部分,退回部分的电子表当初的售价为20.6万元。 要求:计算永昌公司2007年8月的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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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荣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并销售甲、乙、丙三种产品,增值税税率均为17%,乙、丙两种产品

荣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并销售甲、乙、丙三种产品,增值税税率均为17%,乙、丙两种产品还应交消费税,税率为25%,2007年9月荣发公司发生以下业务: (1)为生产甲产品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棉花,实价200万元。 (2)为生产乙产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农业产品实价180万元,另外由收购单位代缴农业特产税10万元。 (3)为职工集体福利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120万元,增值税 20.4万元。 (4)为生产丙产品购进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200万元,增值税 34万元。该部分材料本月未验收入库。 (5)上年为生产购入的原材料,买价6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本期改变用途,用于在建工程。 (6)为生产购进原材料一批,海关完税凭证注明关税完税价200万元,关税 40万元,消费税6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7)为生产购入的原材料,对方于2007年7月10日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1000万元,增值税170万元,因采购员出差,9月6日才将发票交给荣发公司。 (8)为生产丙产品外购汽车轮胎,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已交消费税100万元,生产的丙产品也属于应交消费税的新型汽车轮胎。 (9)本期出售甲产品含增值税售价320万元,另外随同卖价收取集资款 72.3万元;销货发生运费40万元(有普通发票),并给对方15%的折扣,折扣部分单独开票。 (10)将生产的乙产品用于在建工程,该部分产品的成本90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 (11)生产的丙产品共5万件,其中3万件对外销售,2万件用于对外投资,每件成本0.06万元,每件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0.1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 (1)本月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3)本月应交增值税。 (4)本月应交消费税。 (5)本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7%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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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第一句是()。A.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B.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

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第一句是()。

A.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B.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C.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D.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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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下列关于我国税法中居民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税法中的居民和国际法中的居民概念有区别

B.税法中的居民,以确认一个人的纳税义务为前提

C.在中国境内居住满2年的个人为个人居民

D.在中国境内设有总机构的公司,为中国的居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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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适用税率为()。A.10%B.20%C.25%D.33%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适用税率为()。

A.10%

B.20%

C.25%

D.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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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刘荣将一批货物交由仓库储存,仓库收到货物以后,向刘荣出具一张纸条,上书:“今收到刘荣交由我仓库储存的货物20件。”该纸条为( )。

A.保管合同

B.仓储合同

C.仓单

D.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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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非居民企业所得的适用税率,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A.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5%

B.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设在中国境内的机构有实际联系的境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5%

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税

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其所设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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