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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外地人民法院需要异地执行时,如果外地法院要对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银行进行查询、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的,其程序是?( )

A.必须通过银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委托执行

B.可以自行执行,但必须得到当地人民法院的书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C.有权直接执行,不需要当地法院的认可

D.必须和当地法院及政府机关合作,共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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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

A、错误

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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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人民法院不可以直接向银行及其营业所、储蓄所、信用合作社以及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外地法院可以直接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银行及其营业所、储蓄所、信用合作社以及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存款,但必须由当地人民法院出具手续。()
人民法院不可以直接向银行及其营业所、储蓄所、信用合作社以及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外地法院可以直接到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银行及其营业所、储蓄所、信用合作社以及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存款,但必须由当地人民法院出具手续。()

A、错误

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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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甲方、乙方因一起经济纠纷案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乙方向甲方给付93万元。由于乙方不主动履行义务,甲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时,由于执行人员对乙方极为不满,因此故意将乙方的98万元存款强行划拨,乙方要求法院赔偿因错误强制执行所造成的损失。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

A.人民法院不予赔偿,应当由执行人员赔偿

B.人民法院应予赔偿,赔偿后再向执行人员进行追偿

C.人民法院应予赔偿,赔偿后不能向执行人员进行追偿

D.人民法院可以向执行人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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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管辖问题 近年来,建筑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在促进混凝土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混

混凝土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管辖问题

近年来,建筑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在促进混凝土行业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混凝土行业的激烈竞争,使混凝土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了变化,即由原来的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这种市场行情的转变也使混凝土公司从原来的交易活动中占据的主动地位转变为处于被动地位,最明显的特征是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而现在的情况则是,由混凝土公司先垫资供货,买方在收到货之后分期付款。买方又往往不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造成货款被拖欠。建筑业的拖欠工程款问题是造成混凝土行业被拖欠货款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同时,部分施工企业不讲诚信、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少数施工企业恶意拖欠混凝土货款等行为,其目的就是为了不付款、少付款或者拖延付款时间,使得混凝土行业的拖欠货款问题越来越严重。

现在,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混凝土业、建筑业以及相关的行业面临很大考验。以北京市场为例,绝大多数的混凝土公司被拖欠的货款数额都高达数千万元,少数大型的混凝土公司被拖欠的货款数额则达到了上亿元甚至几亿元,这种情况给混凝土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有的混凝土公司因为货款被长期拖欠,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购进原材料,甚至已经停产。由于这些行业本身特殊性,要摆脱困境只能是让被拖欠的工程款迅速回笼。

混凝土公司在起诉时首要涉及的就是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管辖问题会影响到诉讼的效率。如果混凝土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确定管辖法院,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北京建筑市场的特点,有很多是外地进京的施工企业,这些外地施工企业有的是长期在京施工的大型建筑公司,也有的是干完一两个工程就离开北京的小型建筑公司。作为建筑材料供应商的混凝土公司不可避免地要与这些外地施工企业打交道。在发生纠纷时,如果由外地法院管辖,不但会增加诉讼成本,降低效率,而且还会给诉讼及执行带来诸多不便。

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还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混凝土公司向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后,有一些施工企业仍然提出管辖权异议,而且在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其申请后,一些施工企业在明知自己的上诉肯定被驳回的情况下,又继续上诉。实际上,施工企业是在通过管辖权异议提出的方式,来故意拖延还款时间。这样一来,少则拖延两三个月时间,多则拖延半年以上。实践中,这已经成为某些建筑施工企业在当被告时的一种惯用做法。所以,在此情况下,施工企业仍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这种做法,从表面上看是在合理合法地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其行为的结果却是造成了拖欠货款行为的延续,损害了混凝土公司的合法权益。

例如,2004年,北京田×集团与北京市××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混凝土买卖合同。2004-2006年,北京市××混凝土有限公司一直给北京田×集团供应混凝土,但是,北京田×集团拖欠600余万元货款尚未给付。因此,2006年2月,北京市××混凝土有限公司将北京田×集团告上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北京市××混凝土有限公司胜诉,但是北京田×集团声称没有能力支付货款。无奈之下,北京市××混凝土有限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了河北省××市××公司并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因此,河北省××市××公司将北京田×集团起诉至河北省××市人民法法院,法院立案并受理。北京田×集团提出管辖权异议,15日内法院驳回异议,并开庭审理。最终,法院判决北京田×集团向河北省××市××公司支付600万元。河北省××市××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的有力配合下,河北省××市××公司最终拿到了执行款。

结合案例,请回答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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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某故意伤害案件,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以后,做出了维持第一审人法院判决(判处被告

某故意伤害案件,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以后,做出了维持第一审人法院判决(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的裁定,但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交付执行时,发现本案的真凶是另外一个人.而且已经抓到,那么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直接撤销维持原判的裁定,改判被告人无罪

B.应当指令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改判被告人无罪

C.应当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被告人无罪

D.应当自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改判被告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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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关于著作权侵权纠纷诉前财产保全,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当出现与当事人争议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
关于著作权侵权纠纷诉前财产保全,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当出现与当事人争议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有可能对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权益造成损害或者可能使法院未来的判决难以或不能执行时,可以适用诉前财产保全

B.人民法院只能根据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C.著作权法规定的财产保全措施仅指诉前保全措施

D.申请诉前财产侏全应提供与诉讼请求的范围相当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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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张某是某单位干部,一直单身,居住在流水街50号。2010年春节后,张某因病去世,留下银行存款10万元、古董字画若干。张某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认为,张某无继承人,未留下遗嘱,因此向区人民法院申请认定张某的财产为无主财产,区法院受理后,经审查核实,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因无人对张某的遗产主张权利,公告期满,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张某的遗产为无主财产。半年后,从外地来了一位年轻人,声称是张某的亲生儿子,经法院审查核实,该年轻人系张某下放时的私生子。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各题:本案并非重大疑难案件,认定财产无主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

A.独任审判

B.合议庭审判

C.发出财产认领公告

D.书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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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甲市的李红与乙市的王文于1995年5月6日结婚。在王文的劝说下,李红同意婚后与公婆共同居住。1997年6月的一天,
王文到外地出差办事,从此便杳无音信。一年后,李红感觉公婆总是干涉自己的自由,居住在一起很不方便,便搬回甲市居住,同时依旧通过各种途径查找王文的下落,但始终未能找到。2003年8月4日,李红向甲市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下落不明的丈夫离婚。当地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王文已经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宣告死亡的条件,遂裁定中止了离婚案件的审理,并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王文的公告。一年之后,王文依然没有出现,于是法院作出判决,宣告王文死亡,并裁定终结了离婚诉讼的审理。

请问:上述法院的做法有无错误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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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李某与邻居张某因公房发生纠纷,虽经居委会调解,未能解决。某日上午,李某伙同其表弟袁某,乘该屋主人张某上班之机将房门撬开,强行将张某的家具、物品全部搬到院内搁放,拦上绳子以示防止丢失,还拆除了屋内的电表、电灯;与此同时,又把自己的部分家具、物品搬入屋内,后将门锁上。张某发现后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李某认为处罚太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李某向法院提供了其朋友刘某的证言,证明李某当天在外地出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刘某的证言必须有其签名或者盖章

B.刘某的证言应当附有居民证复印件

C.被告申请刘某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D.人民法院经鉴定认为,刘某并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其提供的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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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属于送达的行为是()

A.被告人下落不明,某法院将起诉书要点、开庭时间、地点等刊登在报纸上

B.某法院向诉讼第三人送交开庭通知书

C.某法院将委托送达的委托函及有关文书送交外地有关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给某地方法院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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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需要在我国承认与执行时,有资格提出申请的()。

A.只有当事人

B.只有外国法院

C.当事人或者外国法院

D.只有利害关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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