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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实质上体现了
我国民法的权利滥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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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C.所附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民事行为
D.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A.“行使自己的权利,无论对于任何人,皆非不法”的罗马法观念需要修正
B.滥用权利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损害他人或者社会利益的恶意
C.构成权利滥用的只能是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的作为
D.滥用权利者,其原有权利必然丧失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
B.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损害了国家利益的行为
C.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D.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A.代理人死亡;
B.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D.代理人串通第三人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E.代理人在代理行为中违法。
A.代理期限届满;
B.代理人死亡;
C.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被代理人取消委托;
E.代理人串通第三人损害被代理人利襦。
根据《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
A.无效合同
B.可撤销合同
C.有效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