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有如下情况:①甲死亡,戊为其继承人,②乙因吸毒,已耗尽家财;③丙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以下判断中,何者为正确?( )
A.乙当然退伙
B.在乙退伙后,经丙、丁同竟,戊可以成为合伙人
C.戊若成为合伙人,丁、戊可劝丙退伙,但无权将其除名
D.戊若成为合伙人,可以和丁一起决定将丙除名
A.乙当然退伙
B.在乙退伙后,经丙、丁同竟,戊可以成为合伙人
C.戊若成为合伙人,丁、戊可劝丙退伙,但无权将其除名
D.戊若成为合伙人,可以和丁一起决定将丙除名
A.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应当要求甲、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A.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B.应当要求甲、乙、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应当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应当要求丁承担清偿责任
A.要求甲全部偿还
B.要求乙全部偿还
C.要求丙全部偿还
D.要求甲偿还5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A.丁受让甲的合伙份额为有效
B.杨某能够取得甲赠与的合伙份额
C.甲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D.甲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A.甲
B.乙
C.丙
D.丁
2011年10月,甲、乙、丙三人和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和丙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12年2月,甲见股市火爆,即筹款进人股市。丁公司的代表张某见甲忙于炒股,无心管理企业,提出由自己和甲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被甲拒绝。 2012年5月,由于炒股失败亏损严重,甲无力清偿所欠李某的10万元借款。李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经过清算,甲所拥有的份额价值12万元。李某表示,愿意接受甲的财产份额,并加入合伙企业。乙不同意李某入伙,提出优先购买甲被强制执行的份额。丙提出,由于甲被强制执行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要求由自己代替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问题:
张某提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
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3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
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
A.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乙合伙人尚有部分出资尚未缴付
C.丙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丁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的同时参加了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
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时被推举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B.丙以其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经各合伙人商定为5万元
C.合伙企业的利润由甲、乙、丁三人分配,丙仅按营业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
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全部转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全部转为有限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