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用食用酒精勾兑制成白酒,使用本厂酿制的食白酒“幸福特曲”的包装及标贴向社会销售。该种勾兑制成的白酒理化、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每瓶售价仅为“幸福特曲”的1/4,销售状况甚好。对该厂的上述做法应如何定性?( )
A.属于以假充真行为
B.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C.与“幸福特曲”差价显著,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D.国家允许生产代粮白酒,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A.属于以假充真行为
B.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C.与“幸福特曲”差价显著,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D.国家允许生产代粮白酒,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A.属于以假充真行为
B.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C.与“幸福特曲”差价显著,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D.国家允许生产代粮白酒,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A.属以假充真行为
B.因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C.因国家允许生产代粮白酒,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D.与“喜乐特曲”差价显著,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A.属于以假充真行为
B.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C.与“剑白”差价显著,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D.国家允许生产代粮白酒,不属以假充真行为
A.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B.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
C.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D.用外购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A.销售白酒而取得的包装物作价收入
B.销售白酒而取得的包装物押金收入
C.将自产白酒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
D.使用自产酒精生产白酒
A.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B.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税率
C.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D.以外购的白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酒厂(一般纳税人)2007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经销单位购人大麦,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26万元,货已入库。 (2)购人其他原料,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4万元,货已入库。 (3)提供价税混计3.51万元的原料,委托另一酒厂加工酒精,支付加工费及税金共0.234万元,取得专用发票。收回后全部投入生产,加工成粮食白酒。 (4)销售粮食白酒140吨,取得不含税收入84万元,另收包装物押金9万元。按合同规定,本月预收货款42万元,其余款项下月收到货后16日内付清。24日将此批货发出。 (5)将不含税价为12万元的粮食白酒20吨交本厂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门市部零售30 000斤,取得零售收A 13.5万元。 企业按以下办法计算缴纳了增值税和消费税: 应缴增值税=420 000×17%+135 000÷(1+17%)×17%—260 000×13% =57 215(元) 应缴消费税=140×2 000×0.5+420 000×25%+20×2 000×0.5+12 000 ×25%—(35 100+2 340)÷(1+17%)÷(1—25%)×25% =140 000+105 000+20 000+3 000—10 666.67 =257 333.33(元) 分析要求:该酒厂做法是否正确?请指出错误并进行正确计算。
A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①购买一批酒精,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
②将购进的酒精发往B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B酒厂加工白酒,支付加工费4万元及相应的增值税及消费税额。共收回加工好的白酒50000斤。
③将收回的白酒直接出售,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8万元,增值税额为4.76万元,价税合计32.76万元当即收存银行。
已知:白酒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
要求:分别编制A、B两厂的消费税会计分录。(金额单位:万元)
A、甲县政府办公室的行为属于限制竞争行为
B、酒厂的做法涉嫌构成商业贿赂行为
C、上级机关可以责令甲县政府改正错误
D、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没收酒厂的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