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经预谋确定某日杀害共同仇人丁。甲提供了匕首一把、猎枪一支。届时甲因腹部疼痛未去,由乙、丙用甲提供的凶器将丁杀害。在此杀人案件中,甲的行为应定为()
A.杀人未遂
B.杀人犯意表示
C.杀人预备
D.杀人既遂
A.杀人未遂
B.杀人犯意表示
C.杀人预备
D.杀人既遂
A、侵权责任
B、合同责任
C、单独责任
D、共同责任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A.应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
B.应将甲、乙、丙作为共同被告
C.既可以将甲、乙、丙作为被告,也可以将甲、乙、丙作为共同被告
D.由于只有丙有赔偿能力,可以只以丙作为被告
A.无效,合伙企业不得成立,因其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B.部分无效,乙、丙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甲不得成为合伙人
C.部分无效,甲、乙、丙三人都是合伙人,应当由三人共同承担企业的亏损
D.有效,因合伙企业协议出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A.将别墅出售给丁
B.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
C.将别墅抵押给丁
D.在乙、丙均不愿购买其份额时,将其份额转让给丁
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
B.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
C.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
D.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
A.仅以公司现有财产为限清偿债务
B.丙应补足其出资差额,甲、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偿债
C.丙应补足其出资差额,其余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偿债
D.甲、乙、丙、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A.经乙、丙协商同意,各购买25万元
B.经乙、丙协商同意,丙购买30万元,乙购买20万元
C.乙、丙协商不成,各购买25万元
D.乙、丙协商不成,则乙购买30万元,丙购买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