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 其他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多选题]

《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C.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D.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C、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D、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A.劳动者依照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B.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C.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D.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时间限制()

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B.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C.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补偿金()

A.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B.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实际工资报酬的

C.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D.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A.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D.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就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的情形包括()。

A在试用期内

B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C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D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D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破产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A.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B. 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C.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D. 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

A.错误

B.正确

点击查看答案
第11题
《破产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A.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B.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C.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D.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