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发布通知和公告后,债权人不能对债务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 民法院提出新的诉讼请求()。
A、错误
B、正确
A.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付财产
B.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C.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D.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2011年6月1日,北京万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小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万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清,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万方公司,万方公司无异议。法院受理后向万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万方公司在6月5日收到后,于6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清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 ①2007年11川,万方公司赠与大连某商场价值120万的轿车一辆; ②2008年2月,万方公司放弃丫天津大兴公司的50万的货款债权; ③2008年8月,万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 (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 ①2008年10月,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 ②2008年11月,万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利川公司20万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 ③2009年1月10日,万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 ④万方公司欠黄河公司2007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黄河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2008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万方公司支付黄河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万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黄河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万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万方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哪个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并说明理由。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破产申清后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是()。
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清前
B.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前
C.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财产分配前
D.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