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原告某市牛奶公司从被告某市水产肉蛋禽公司处购得胡麻饼5000公斤,与其他饲料配比喂奶牛,用后未见
试分析本案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试分析本案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作为被告的某市教委可以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A、正确
B、错误
1).原告能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被告之一?为什么?
2).美国能够作出“缺席判决”?能否依据判决对我国在美国的财产予以扣押? 为什么?
A.某航班飞机延误,部分乘客对航空公司提出违约赔偿之诉
B.某公共汽车因为违章行使而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受伤乘客向公交公司提出损害赔偿的之诉
C.原告对下落不明的被告提起的给付扶养费的诉讼
D.货轮甲和客轮乙在我国领海上相撞,途经此海域的属于丙公司的客轮对甲乙两船人员进行了救助,后丙公司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救助费
A、只能向市政府请求解决,而不能提起诉讼
B、应当以建设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C、应当以建设单位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市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A.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B.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C.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D.只能在请求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中选择其一
A.决定受理此案
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
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A.以该光盘销售地确定管辖法院
B.以被告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
C.以原告所在地确定管辖
D.以光盘生产地确定管辖法院
A.决定受理此案
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
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甲公司(被告)是一资金十分雄厚的大公司,与乙公司(原告)共同签订了一份联合开发某一新产品的协议。该协议规定由被告出资5000 万元人民币,原告出资2000 万元人民币,并出资价值2000 万元人民币的土 地使用权。签订协议时,双方对该产品的市场效益均看好。协议签订后,原告平整了土地,兴建了厂房。当原 告去函催被告将其应出资的 5000 万人民币到位时,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了。新上任的公司董事长认为该 项目不能进行,理由是:被告与原告合作开发新产品一事没有经过公司股东会同意,按被告的章程规定,凡 4000 万元以上投资应当由股东大会批准,所以,前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原告签订的合同是“越权行为”不具 有法律效力。后原告派人查阅了被告章程,的确有此规定。为此原告想不通,因为它认为被告是一实力十分 雄厚的大公司,区区5000 万元还要股东会批准是没有想到的。如果该合同无效,原告将承担巨大损失。因此,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 问题:1、本案投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如果本案双方之间的合同不是投资合同而是一般的买卖合同,其他不变,那么该买卖合同是否 有效?为什么?
A.书记员李某是本案被告的股东
B.审判员张某为本案原告的大学同学
C.审判长王某与本案原告代理人常在本院办案的何律师认识,但无私交
D.人民陪审员赵某为本案原告的叔叔
A.以原告未经行政复议程序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被告,原告拒绝变更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C.通知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原告拒绝变更的,裁定不予受理
D.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