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法在形式上及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及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律制度进行的划分。
B.按照法的历史传统、法的结构和法律渊源的差别,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欧洲的大陆法系和英美的普通法系。
C.按照宗教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宗教法系和世俗法系。
D.按照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法的重要性程度以及法律意识的特点,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以中国、日本、朝鲜法代表的“远东法系”或“中华法系”和以西方国家为代表的西方法系。
A.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法在形式上及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及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律制度进行的划分。
B.按照法的历史传统、法的结构和法律渊源的差别,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欧洲的大陆法系和英美的普通法系。
C.按照宗教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宗教法系和世俗法系。
D.按照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法的重要性程度以及法律意识的特点,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以中国、日本、朝鲜法代表的“远东法系”或“中华法系”和以西方国家为代表的西方法系。
A.巴黎和会
B.慕尼黑会议
C.雅尔塔会议
D.万隆会议
A.历史渊源的差别。
B.法的渊源的差别。
C.法的结构上的差别。
D.法的本质上的差别
A.英美法系
B.大陆法系
C.普通法系
D.中华法系
材料三:进入70年代,西欧共同体和日本的发展不可避免导致美国同盟国政治关系的变化,表现在西欧六国和日本外交上的独立自主倾向日益发展,美国再也不能像战后初期和50年代那样,在西方阵营颐指气使,发号施令。 ——以上材料均选自何春超主编:《国际关系史》 (1)根据材料一分析西欧六国为什么要走向联合? (2)根据材料二、三说明70年代世界经济力量对比和经济布局出现什么变化?这种变化有怎样的政治影响?
A.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B.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同时受到日耳曼法的强烈影响。
C.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普通法系素有“法官造法”之称
D.理论性相对较弱,不严格区分公法和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