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董事甲
B.股东乙
C.股东丙
D.监事会
A.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周某兼任公司的监事
B.乙公司监事会主席丁某因故不能履行职务,委托公司董事长孙某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会会议
C.丙公司监事会对违反股东会决议的董事会秘书李某提出罢免的建议
D.丁公司股东会选举公司职工易某为监事会成员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召开
B.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C.债权人委员会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D.占债权总额1/5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格林斯潘对美国经济的影响。
美国政府一直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来调节经济,但总的趋势还是货币政策的作用不断加强,财政政策作用不断下降。在20世纪90年代,克林顿政府主要是依靠货币政策实现了经济的繁荣和物价的稳定。这些政策的主要制定者正是格林斯潘。
在美国,美联储的最高领导机构是由总统任命,并得到议会批准的7位理事会成员构成,每位成员任职14年,每2年更换一位。理事会主席,即美联储主席由总统任命并得到议会批准,任期为4年。决定货币政策的机构是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由美联储7位理事和12个地区联邦储备银行总裁组成(其中5位有投票权,除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总裁外,其他4位轮流担任),这些地区联邦储备银行总裁并不是政府任命,而是选举产生的。格林斯潘也是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主席。货币政策由美联储的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决定,不受政府议会和政府干预。格林斯潘自1987年以来,先后由老布什、克林顿和小布什任命为美联储的主席。
在美国,格林斯潘作为美联储的主席,他的一言一行备受美国以及世界的关注,他被认为是美国仅次于总统的第二号人物,在经济方面,甚至比总统的地位还要高。他知道自己“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废邦”,说话时常常故意使用一种让人不明其意的“美联储语言”,以至于当他用这种语言向他女友求婚时,女友都没有听懂,婚事拖了好几年。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
C.债权人委员会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
D.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
A.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时,监事王某有事不能参加,监事会主席认为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是权利也是义务,必须列席,监事会主席的想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B.乙公司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监事会自行进行调查,并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其工作,乙公司监事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C.丙公司监事会中有5名成员,监事陈某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认为只有陈某一名监事不能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遂拒绝召集会议,监事会主席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D.丁公司监事会要求公司报销自己行使职权时花费的必要费用,丁公司董事会认为监事会花费的费用应事先经股东会批准,未经批准的公司不予承担,董事会的做法正确吗
A.因甲不能出席会议,由副董事长乙主持会议
B.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C.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丙兼任经理的决定
D.会议所有决议事项均载人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乙和记录员签名存档
A.因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甲主持会议
B.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C.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甲兼任经理的决定
D.会议所有决议事项均载人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甲和记录员签名存档
A.因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甲主持会议
B.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C.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甲兼任经理的决定
D.会议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甲和记录员签名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