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文书送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必须当面送交受送达人
B.未成年家属
C.必须交财务负责人
D.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A.必须当面送交受送达人
B.未成年家属
C.必须交财务负责人
D.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A.澳门终审法院在收到本案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送达文书或者调查相关证据的委托后,应当立即将委托书及所附司法文书和相关文件转送根据本辖区法律规定有权完成该委托的法院进行送达和取证工作
B.如果澳门法院发现受委托送达的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也应该送达
C.澳门方面的法院在受到送达的委托书后,如果发现对于本案有专属管辖权,可以不予执行受托事项
D.内地法院可以委托澳门有关法院代为询问证人、鉴定人,也可以在澳门有关法院执行调取证据时派司法人员直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
在将《税务约谈通知书》或《实地核查通知书》送达纳税人时,须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A.《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B.《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
C.《关于外国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
D.《民事诉讼程序公约》
A.国际民事诉讼法律规范不规定外国人的诉讼地位问题
B.国际民事诉讼法律规范不包括非诉讼文书的域外送达的规定
C.国际民事诉讼法律规范不直接调整国际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
D.国际民事诉讼规范的渊源只有国际立法
A.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
B.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除法定情况外,未经中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
D.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司法部
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
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东陵公司送达
D.东陵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
A.执行程序都是因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的
B.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C.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的特点
D.具有执行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负责执行
下列关于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告送达,经过30日,视为送达
B.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应当在10日内发给判决书
C.对裁定不服进行上诉,二审法院应当在30日内审结,并不得延长
D.诉前保全中,当事人应当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的15日内起诉
关于税务筹划的特点,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税务筹划的预期性是指税务筹划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所产生的风险
B.税务筹划的合法性是指税务筹划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
C.税务筹划的收益性是指纳税人要通过税务筹划活动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
D.税务筹划的专业性是指税务筹划需要借助于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来进行
A.执行程序都是因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的
B.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C.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的特点
D.具有执行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该裁判文书的法院负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