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以后有一些人对国民党政权产生幻想,以为中国可能由此走上独立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原因在于()
A.国民党曾经是旧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面旗帜
B.大革命时期是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C.它在形式上统一了中国
D.修订不平等条约,维护了民族权利
A.国民党曾经是旧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面旗帜
B.大革命时期是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C.它在形式上统一了中国
D.修订不平等条约,维护了民族权利
A.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权
B.官僚资产阶级政权
C.资产阶级政权
D.大地主大资产阶级政权
A.①②③④⑤
B.①②④⑤⑥
C.①②③⑤⑥
D.①③④⑤⑥
A.民族资产阶级的统治
B.地主阶级和买办性的大资产阶级的统治
C.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革命联盟的统治
D.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
材料:《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1949年2月28日)中包括以下内容: (1)对国民党《六法全书》的认识,在我们好些司法干部中,是错误的,模糊的。不仅有些学过旧法律的人,把它奉为神圣,强调它在解放区也能适用;甚至在较负责的政权干部中,也有人认为《六法全书》是合乎广大人民利益的,只有一部分而不是基本上是不合乎广大人民利益的。东北印行的《怎样建设司法工作》中所提到的对《六法全书》的各种观点,不过是一部分明显的例证。 ………… (5)在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下,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应该废除,人民的司法工作不能再以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为依据,而应该以人民的新的法律作依据。在人民新的法律还没有系统地发布以前,应该以共产党政策以及人民政府与人民解放军已发布的各种纲领、法律、条例、决议作依据。目前,在人民的法律还不完备的情况下,司法机关的办事原则,应该是:有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规定者,从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之规定;无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规定者,从新民主主义的政策。同时,司法机关应该经常以蔑视和批判《六法全书》及国民党其他一切反动的法律法令的精神,以蔑视和批判欧美、日本资本主义国家一切反人民法律、法令的精神,以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国家观、法律观及新民主主义的政策、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的办法,来教育和改造司法干部。只有这样做,才能使我们的司法工作真正成为人民民主政权工作的有机构成部分,只有这样做才能提高我们司法干部的理论知识、政策知识与法律知识的水平和工作能力,只有这样做,才能彻底粉碎那些学过旧法律而食古不化的人的错误的和有害的思想,使他们丢下旧包袱,放下臭架子,甘当小学生,重新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我们的政策、纲领、命令、条例、决议学起,把自己改造成为新民主主义政权下的人民的司法干部。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够为人民服务,才能与我们的革命的司法干部和衷共济,消除所谓新旧司法干部不团结或旧司法人员炫耀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和自高自大的恶劣现象。 问题:根据该材料分析一下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和特点。
A.1927年4月下旬;
B.1930年1月;
C.1928年4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