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拟个人投资计划如下:一次性付款180万元购入一套精装修两居住房。支付房款一年后开发商正式
A、- 48.574
B、48
C.50
D、45
A、- 48.574
B、48
C.50
D、45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四位股东拟共同出资人民币150万元设立生产电子设备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张某负责改革公司章程,其他三位股东共同签字,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1)张某以货币80万元出资,王某、李某分别以实物10万元、20万元出资,赵某以专利技术40万元出资。 (2)王某、李某、赵某三方出资均协议作价。 (3)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监事。 (4)为保证公司领导层的稳定性,公司决定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不低于5年。 公司设立半年后后,出现了以下情况: (1)张某同时出资与永昌公司共同设立与本公司生产经营品种相同的电子设备公司。王某、李某、赵某认为张某的行为不合法,张某认为两个公司分别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完全合法。 (2)公司召开股东会,提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王某、李某、赵某三位同意,张某反对,因为有3/4的股东同意,通过该决议。 (3)由于个人原因,赵某决定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孙某,并在办妥转让手续后,书面通知其他三位股东。 (4)张某在公司设立后,又以个人借款名义,从公司借走资金80万元。 (5)为了少交税金,保证股东多分配利润,张某与王某商量本公司设立两套账,且公司第一年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要求:结合以上资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设立时,拟出资的数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公司章程制订的构成和内容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设立后,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或处理方法。
2010年8月,王某、张某、李某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了长城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城公可”)。 2010年10月,长城公司联合另外五家公司共同设立了日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日照公司”)。 日照公司于2011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同年6月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1年2月15日,长城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董事会组成人员渊整方案。决议通过后,持有长城公司15%股权的股东王某对利润分配数额有异议,要求企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并要求董事会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再次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遭到公司拒绝。之后,王某以利润分配不符合公司法规定为由,要求长城公司收购王某在公司的股权。据了解,长城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按照投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按照平均原则分配利润。 2011年2月底,长城公司单独投资设立了广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发公司”)。 2011年3月,日照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聘请N证券公司为承销机构。N证券公司了解到:日照公司净资产为1.2亿元; 2011年日照公司首次发行2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债券本息已全部支付。同月,日照公司拟在201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5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但小披露公司监事持股情况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2011年4月,日照公司拟对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享有表决权;公司利润分配实行同股同利,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股份一同参与公司利润分配。 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长城公司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董事会组成人员调整方案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直接做出决定?
(2009年考试真题)中国公民王某系国内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12月的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工资薪金收入8 000元(已扣除“三险一金”等免税项目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0 000元。 (2)从所任职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收入10 000元。 (3)从某杂志社取得发表一篇论文的稿费收入2 000元。 (4)从某大学取得讲座收入5 000元。 已知: (1)工资、薪金所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见表1—4—1):
(2)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为2 000元/月。 (3)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 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稿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4)假定王某取得的以上收入均由本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求: (1)计算王某当月工资薪金收入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2)计算王某一次性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3)计算王某当月股息红利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4)计算王某当月稿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5)计算王某当月讲座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参考答案及解析
A.王海仅对10万元以下的交易有决定权,永昌公司向张明购买商品的行为应视为无效
B.李伟向张明出示给王海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C.李伟向张明出示给王海的授权委托书后,付款10万元,其余款项张明只能要求王海支付
D.永昌公司向张明购买商品的行为有效,应履行付款义务
A.甲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B.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C.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不设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A.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B.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决定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甲公司2009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
(1)员工小赵12月工资收入1400元,年终领取年终奖金6000元,另外还领取了先进奖500元。小赵当年尚未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
(2)从个人老刘处购进拍卖的古董一件,购入价200000元,该古董老刘原购入时80000元,有合法的购入凭证。
(3)购进画家老李拍卖的手稿一件,购入价50000元。
(4)支付某明星出席企业庆典晚会60000元。
根据以上各项内容,计算甲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为适应市场变化,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 (2)因委托理财失败,公司遭受3000万元的重大投资损失,董事A提议对此不予公告。 (3)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决定解聘张某的公司总经理职务,会议决定由王某担任甲公司的总经理。董事D提议对公司经理的变动情况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公告。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董事会会议决定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A.14306.25
B.14336.25
C.11445
D.1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