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急需资金经营商店,于是向乡信用社借款3万元。乡信用社要求甲用其中1.5万元购买信用社发行的有奖无息定期一年的无记名的存单作质押,并对号码做了登记,但存单仍由甲持有。后甲将存单以1.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套现。存单到期后乙拿到乡信用社要求兑现,乡信用社认为这是甲借款做了质押的,拒绝兑现。下列有关本案性质与处理的表述中,( )是正确的。
A.甲与乡信用社之间的借款协议无效
B.甲与乡信用社之间的质押协议未生效
C.甲与乙之间转让存单的行为有效
D.乡信用社应将存单兑现给乙
A.甲与乡信用社之间的借款协议无效
B.甲与乡信用社之间的质押协议未生效
C.甲与乙之间转让存单的行为有效
D.乡信用社应将存单兑现给乙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
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A.甲
B.乙
C.丙
D.幸福饭店
A、王某应当替李某还债
B、王某并未出面经营不应替李某还债
C、如果李某用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属于家庭成员共同投资,所以王某应偿还债务
D、如果李某的收益主要用于家庭成员享用,属于共享收益,王某应偿还债务
A.王某应当替李某还债
B.王某并未出面经营不应替李某还债
C.如果李某用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属于家庭成员共同投资,所以王某应偿还债务
D.如果李某的收益主要用于家庭成员享用,属于共享收益,王某应偿还债务。
甲与乙、丙设立的担保是否有效?为什么?
A.吴某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B.吴某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C.对吴某应该数罪并罚
D.对吴某最高可判处死刑
A.错误
B.正确
A.甲应于1999年8月20日归还乙借款5万元,乙应于1999年8月30日归还甲货款3万元
B.乙于1996年3月2日向甲借款3万元,约定6月1日归还,但届时,乙并未归还,甲碍于面子,始终未向乙催要,1999年12月6日,甲应归还乙借款2万元
C.1998年10月6日,甲借给乙10万元,同时约定“如果甲出国需要,乙应立即归还”。1999年3月18日,甲欠乙的贷款8万已届清偿期限
D.甲应于1999年10月2日向乙交付价值8万元大米;乙应于1999年10月2日向甲交付价值8万元的黄豆
A.甲认为乙欠自己2000元,于是向自己的住所地法院申请支付令
B.甲与乙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如有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丙地人民法院或合同签订地丁地法院管辖,后争议发生,甲向丁地法院起诉,法院根据管辖协议受理
C.甲首先向丙地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后又在丙地起诉住所地在乙地的被告人乙
D.分住在上海市3个区的甲乙丙3人合伙进行经营,后与另一公民丁发生争议,丁向乙的住所地闸北区法院起诉该合伙组织
A.质押合法有效
B.超过3万元部分的质押无效
C.质押因未依法登记而无效
D.因质押物超过5万元,质押全部无效
请问:(1)3年后,检察院是否能提出抗诉?理由何在?
(2)如果检察院能够提起抗诉,当如何提起?理由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