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
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
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
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
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
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A.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B.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C.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D.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A.乙公司应以付款交单的方式支付货款
B.甲公司不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货物的行为构成违约
C.甲公司可以停止发运第二份合同项下的货物。但应及时通知乙公司
D.如乙公司提供了付款的充分保证,甲公司仍可拒绝发货
A.按份之债
B.多数人之债
C.连带之债
D.意定之债
A.乙仓库必须具有相应的保管条件
B.甲公司应当向乙仓库说明所存储的是炸药
C.乙仓库收取炸药之后,应当向甲公司交付仓单
D.若乙仓库在订立合同之后才发现甲公司存储的是炸药,则乙仓库可以拒收
E.仓储合同自甲公司向乙仓库交付炸药时成立
A.甲于6月1日对乙公司的信函属于要约
B.乙公司于6月2日对甲的回函属于反要约
C.甲于6月4日对乙公司的发函构成承诺
D.甲、乙之间的办公桌椅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甲有权要求乙公司以每套1800元的价格收货
A.甲国政府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已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乙国法院可以管辖
B.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说明,这一事实不意味着甲国已放弃在此诉讼中的国家豁免权
C.即使甲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乙国法院的管辖,也不能意味着,乙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D.乙国法院作出缺席审判后,甲国要求乙国宣布该判决无效。甲国这一行为表明,甲国此前已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
A.甲的生产设备出现故障,致使不能按时交货
B.丙地发生地震,致使甲的原料供应出现困难
C.因甲的产品供不应求,厂领导发布文件要求产品只供应云南省内客户的需要
D.A、B两市之间的铁路线被山洪冲毁,致使甲不能按时交货
A. 违约终止
B. 自然终止
C. 协议终止
D. 不可抗力终止
A.动产质押
B.权利质押权
C.留置权
D.抵押权
A.因为双方约定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双方后来没有订立合同,合同自然不能成立,乙有权不付款,但应当返还字画
B.虽然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是甲已经交付玉石,乙也已接受,合同成立,应当支付款项
C.因为买卖玉石的合同并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因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D.如果双方已经拟好书面合同,但乙没有签字,那么本案情形下,该合同不能成立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C.甲、乙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至5月20日,乙于5月28日发出承诺信函,该信函5月30日到达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