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甲、王乙为丁某之子,丁某与二人之生父离婚后,二人随其生父生活;丁与张再婚,但无子女,1998年张病故,遗下房屋一栋及存款五万元,99年丁病故,丁、张并无其他近亲属,则张的遗产( )。
A.收归国有
B.归丁、张所在集体组织
C.归王甲、王乙
D.归王甲、王乙及二人之生父
A.收归国有
B.归丁、张所在集体组织
C.归王甲、王乙
D.归王甲、王乙及二人之生父
A.乙,某盲人按摩院的按摩师,因甲尚欠其按摩费200元未还而主张申请
B.丙,甲之子,14岁,但很懂事
C.丁,甲之父,80岁,为甲之监护人
D.戊,甲之叔,20岁,为机关公务员
A.甲县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B.乙县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C.丙县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D.丁县依法享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A.该租赁合同无效。因为未按规定办理租赁登记
B.该租赁合同有效,因为办理租赁登记的规定并非效力性规定
C.甲和王某对该合同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D.甲和王某对该合同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A.甲餐馆雇佣15岁的周某作传菜工
B.乙企业招用孙女士作大堂导引员,约定每天工作9小时
C.丙企业因董事长受到李某威胁而不得已聘用其进厂做工
D.丁公司采取欺骗手段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辆汽车跑长途运输,四人各占1/4的份额。2011年2月1日,丁拟将自己1/4的份额作价10万元转让给戊。丁将该事项通知了甲、乙、丙,三人均表示反对,但无人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于是丁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戊。
2011年3月1日,甲驾驶该汽车在运输途中不慎将路人王某的耕牛撞死,给王某造成2000元的经济损失。王某要求乙赔偿其损失,遭到乙的拒绝。
2011年4月1日,甲提出将该汽车卖给张某,乙、丙同意,戊反对。张某支付了50万元的货款后,甲、乙、丙于4月10日将该汽车交付给张某,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2011年4月20日,甲、乙、丙、戊四人以该汽车作抵押,向不知情的叶某借款30万元。当事人于4月20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4月2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未经甲、乙、丙的同意,是否有权将自己1/4的份额转让给戊?并说明理由。
(2)王某是否有权要求乙赔偿其损失?并说明理由。
(3)甲、乙、丙未经戊的同意,是否有权将该汽车卖给张某?在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张某是否已经取得了该汽车的所有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4)叶某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如果甲、乙、丙、戊不能清偿叶某的债务,叶某在行使抵押权时,张某能否以其所有权对抗叶某的抵押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A.甲对乙称自己为丙之代理人,代丙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乙询问丙时丙未作表态
B.事某并无代理权,但以王某的名义与张某签订了一项房屋租赁合同,王某事后表示同意
C.甲公司借用乙公司之合同专用章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注明当事人为乙公司和丙公司
D.陈某持有甲公司之授权书,但授权书中未标明有效时间,现陈某之代理权已终止,但仍以甲公司之名义与己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属于授权书的授权范围
A.陆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B.某甲起诉请求某乙停止损害其名誉
C.某丙起诉某丁请求撤销两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D.女方起诉前夫,请求将二人之女判归前夫抚养
A.王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B.王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C.王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无效
D.王某的行为为委托代理,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