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必须对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
A.全面审查
B.全面审理
C.部分审查
D.部分审理
A.全面审查
B.全面审理
C.部分审查
D.部分审理
A.正确
B.错误
A.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被告人的父亲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被害人对附带民事部分也提出上诉,法院第二审判决对被告人加刑
B.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判决在不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抢夺罪改为抢劫罪
C.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但量刑偏轻,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重审后对被告人加刑
D.第一审判处被告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对盗窃罪量刑偏轻,而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偏重,故在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盗窃罪的刑期,减少故意伤害罪的刑期
A.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判,仍判处死刑
B. 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判,改判其他刑罚
C. 按照第二审程序重新审判,改判其他刑罚
D. 按照第二审程序重新审判,仍判处死刑
A.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B.刑事部分的判决和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在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判后发生法律效力
C.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审结后发生法律效力
D.刑事部分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对所给司法解释条文运用刑事诉讼法原理作出简要评析。(西南政法2006年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7条第5项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A.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后,被告人的父亲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被害人对附带民事部分也提出上诉,法院第二审判决对被告人加刑
B.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判决在不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抢夺罪改为抢劫罪
C.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但量刑偏轻,遂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原审法院重审后对被告人加刑
D.第一审判处被告人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对盗窃罪量刑偏轻,而对故意伤害罪量刑偏重,故在数罪并罚执行刑期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盗窃罪的刑期,减少故意伤害罪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