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和各州教育规划和科研促进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
A.为协调联邦和各州的计划提出建议
B.对联邦和各州提出的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
C.拟定教育研究和教育规划的项目
D.通过拨款影响各州的教育事业
E.促进国际范围内教育规划方面的交流
A.为协调联邦和各州的计划提出建议
B.对联邦和各州提出的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
C.拟定教育研究和教育规划的项目
D.通过拨款影响各州的教育事业
E.促进国际范围内教育规划方面的交流
A.《谢尔曼法》、《克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禁止私人垄断与确保公正交易法》等法律是美国基本的反托拉斯制定法
B.美国反托拉斯实践中通过判例确立了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
C.美国作为联邦制国家,既有联邦反托拉斯法,也有各州自己的反垄断法
D.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是美国联邦最主要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德国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
在德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在各州之间进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即财力强的州拿出部分财政收入“捐给”财力弱的州。其资金来源有两种,一种是扣除了划归各州的销售税的25%后,把余下的75%按各州居民人数直接分配给各州,另一种是财力强的州按横向平衡机制将部分税金直接划给财力弱的州。
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具体操作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步,先测定各州居民人数。联邦统计局规定,居民人数应是6月30日这一天的州居住人员数。加权人口数根据居民人头数及密度和规模系数计算得出。
第二步,由联邦和州财政部门分别测算出“全国居民平均税收额”和“本州居民平均税收额”。如果某州的“本州居民平均税收额”大于“全国居民平均税收额”的2%以上,这个州就属于富裕州,有义务向贫困州转移资金;若某州的“本州居民平均税收额”只相当于“全国居民平均税收额”的95%以下,那么该州就被列为贫困州,可以得到来自富裕州的转移支付;“本州居民平均税收额”相当于全国平均数95%~102%的州则既不上缴也不能得到转移支付。
第三步,实行横向平衡的资金划拨。若富裕州的“本州居民平均税收额”超出“全国居民平均税收额”的比例在2%~10%之间的,则其超出部分乘以州的实际人口,得到的数额的30%留用,70%上缴作为转移支付之用。超过幅度在10%以上的,则超出部分全部上缴用作平衡捐款。若贫困州的“本州居民平均税收额,,低于“全国居民平均税收额”的92%,则将其收入额补足到92%,在92%~100%之间的差额再乘以系数37.5%,两部分相加就是可以得到的转移补助额。也就是说,贫困州最多只能补助到全国平均财政收入的95%(92%+8%×37.5%),对比之下,富裕州的人均财政支出最多不超过“全国居民平均税收额”的104.4%(102%+8%×30%),最高与最低之间相差9.4个百分点。整个财政平衡的操作以划拨方式通过各州和联邦的财政结算中心完成。另外,在计算时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地区还采用一些特殊政策,如汉堡和不来梅两个重要大城市所在的州,在测算州居民平均税收额时,居民数可以乘上135%的系数。海港城市(汉堡、不来梅、埃姆登)在测算税收总额时可以扣除海港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