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系计算机网络工程师,经与同事沈某商量,二人申请成立一家公司,在公司成立之后又抽逃出资,使用自行购置的证券、期货、计算机网络工程设备,搭建内部计算机局域网,由卫星接收设备接收股票行情信息,以虚假宣传、高比例融资等手段吸引众多投资者到该公司进行“股票”交易,采取虚假模拟交易的方式骗取股民资金达2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和沈某是共同犯罪
B.二人构成虚假出资罪
C.二人构成集资诈骗罪
D.数罪并罚
A.李某和沈某是共同犯罪
B.二人构成虚假出资罪
C.二人构成集资诈骗罪
D.数罪并罚
A、对李某免予起诉
B、终止审理
C、不起诉李某
D、宣告李某无罪
A.法官开庭时发现一方的律师沈某是其过去的同事,没有主动回避
B.律师裘某约请主办法官童某吃饭,了解所代理案件的案情
C.某律师事务所主办的所刊发表法官彭某的文章
D.某律师事务所举办法律实务研讨会,邀请法官周某出席演讲
A.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构成非法行医罪
C.构成医疗事故罪
D.不构成犯罪
B、对于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双方自愿,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
C、赔偿主要包含: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D、如果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沈某某进行处罚,马某某的赔偿将由马本人自行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问:甲的行为构成何罪?理由何在?
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
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
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
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丁市人民法院
B、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C、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D、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A.控告
B.报案
C.告诉
D.举报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四位股东拟共同出资人民币150万元设立生产电子设备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张某负责改革公司章程,其他三位股东共同签字,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1)张某以货币80万元出资,王某、李某分别以实物10万元、20万元出资,赵某以专利技术40万元出资。 (2)王某、李某、赵某三方出资均协议作价。 (3)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监事。 (4)为保证公司领导层的稳定性,公司决定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不低于5年。 公司设立半年后后,出现了以下情况: (1)张某同时出资与永昌公司共同设立与本公司生产经营品种相同的电子设备公司。王某、李某、赵某认为张某的行为不合法,张某认为两个公司分别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完全合法。 (2)公司召开股东会,提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王某、李某、赵某三位同意,张某反对,因为有3/4的股东同意,通过该决议。 (3)由于个人原因,赵某决定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孙某,并在办妥转让手续后,书面通知其他三位股东。 (4)张某在公司设立后,又以个人借款名义,从公司借走资金80万元。 (5)为了少交税金,保证股东多分配利润,张某与王某商量本公司设立两套账,且公司第一年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要求:结合以上资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设立时,拟出资的数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公司章程制订的构成和内容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设立后,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或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