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 )除外。
A.国务院部门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B.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
C.省级政府作出的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D.省级政府对复议前置案件作出的复议决定
A.国务院部门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B.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
C.省级政府作出的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D.省级政府对复议前置案件作出的复议决定
A.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
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人事决定
C.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D.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A.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B.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的调解
C.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分
D.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人事决定
A.东顺区人民政府
B.南海市国家税务局
C.东顺区国家税务局
D.南海市人民政府
A.国务院部门规定
B.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C.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A.申请人提出要求时,可以向有关组织或者人员调查情况
B.书面审理
C.调解
D.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或者人员调查情况,听取意见
A.对国务院的行政复议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B.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C.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仍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D.对省级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经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A.办理与复议相关的行政赔偿事项
B.督促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和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C.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
D.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