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与夏某系夫妻,两人育有一子。2003年10月夏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魏某同意离婚,夫妻财产双方均分,孩子由夏某抚养,魏某定期支付抚养费。双方于10月25日签订离婚协议,法院据此制作了调解书。10月28日法院将该调解书送达夏某签收,10月30日调解书送达魏某签收。试问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是( )。
A.达成即生效,即10月25日
B.分别计算,即对于夏某是10月28日,对于魏某是10月30日
C.魏某签收之日,即10月30日
D.该调解书无效
A.达成即生效,即10月25日
B.分别计算,即对于夏某是10月28日,对于魏某是10月30日
C.魏某签收之日,即10月30日
D.该调解书无效
原告张某(男)系某县城一企业职工,1984年初经人介绍与该县城城郊结合部农民陈某(女)相识恋爱,1984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于1986年11月生育一子。2000年6月,县城一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征用被告所耕种的土地,被告因此而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共25000元。2001年9月,经相关部门批准,原、被告用婚后积蓄及被告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在被告户籍地建楼房一幢。2004年11月,原告以其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离婚及子女的抚育形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在财产分割上争议较大,原告认为,双方结婚以来,被告没有工作,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就是原告的工资收入,被告2000年6月所得到的25000元征用土地补偿费也是双方结婚后取得,亦是夫妻共同财产,故主张婚后财产均分已是照顾被告了。被告则认为,其于2000年6月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25000元是其个人财产,应从共同财产中提取,剩余部分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分。请问:该土地补偿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什么?
A.蔡某
B.小刚
C.杨某
D.小强
A.本院是否有管辖权
B.自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C.被告人是否下落不明
D.被告人是否会提起反诉
李某(男,35岁)和魏某(男,34岁)明知国家禁止使用瘦肉精饲养生猪,为攫取暴利,2007年年初两人约定共同投资,研制、生产、销售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其中李某负责研制、生产,魏某负责销售。李某生产少量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产品后,魏某联系收猪经纪人试用,并向李某反馈试用效果好。随后,李某大规模生产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魏某负责销售。截至2011年3月,共生产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3000余公斤,产品大部分都通过中间人销售给了生猪养殖户,两人非法获利280万余元。2011年3月,因一家猪肉生产企业被爆出收购用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喂养的生猪而案发,该企业因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事件损失160亿元。2011年4月3日,李某和魏某被逮捕。2011年10月,某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讨论该案件时出现了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的相关司法解释,李某和魏某构成了非法经营罪。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有关的刑法规定,李某和魏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与生产、销售有害、有毒食品罪的犯罪竞合,应当在这两个罪名中择一重罪处罚。第三种意见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有关的刑法规定,李某和魏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竞合,应当在这三个罪名中择一重罪处罚。你同意哪一种意见?为什么?
国内自由执业者刘某,2019年发生以下业务。
(1)刘某与其妻王某共同赡养四位老人,分别是刘某父母、王某父母,刘某为独生子女,王某有一妹,夫妻二人每月均向已年过60周岁的刘某父母和王某父母分别支付3000元赡养费。王某与其妹协商,按照平均分摊的方式享受赡养老人专向附加扣除。
(2)二人育有一女小刘,正在高校读硕士研究生。
(3)刘某与房产中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与其妻租住在天津市河西区,月租金2500元,夫妻二人名下均无房产。
(4)2019年,刘某因小说发表取得出版社报酬105000元。
(5)2019年8月开始,刘某通过网上兼职平台讲课,每月讲课4次,每次报酬800元,连续讲课2个月。
(6)2019年12月,获得A公司支付给刘某的特许权使用费12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刘某与其妻王某协商确定,涉及可分摊专向附加扣除的,均按50%比例分别扣除﹔不考虑其他事项。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计算回答问题。
(1)刘某和王某因赡养老人,全年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分别是多少?
(2)小刘在读硕士研究生,刘某与王某是否可因此享受个人所得税前子女教育专向附加扣除?计算出每人可扣除的金额。
(3)计算刘某与王某全年税前可分别扣除的金额。
(4)计算2019年刘某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5)刘某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理由是什么?
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
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A.张某和夏某均未做出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张某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夏某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C.张某应视为放弃继承,夏某应视为接受遗赠
D.张某和夏某的行为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A.拐卖妇女、儿童罪
B.拐卖儿童罪
C.破坏家庭罪
D.拐骗儿童罪
A.由王某承担
B.由学校承担
C.主要由王某承担,学校若有过错,可责令学校给予适当赔偿
D.主要由学校承担,王某若有过错,可责令王某给予适当赔偿
A.给付给李某的妻子
B.由李某的儿子与母亲共同享有
C.作为遗产由李某的妻子继承
D.作为遗产由李某的妻子、儿子、母亲共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