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4日,当事人李某因不服公安局的行政处罚而起诉。5月6日,法院受理该案。5月8日,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于5月14日提供了一部分证据和答辩状,随后由于公安局搬迁,后于5月20日向法院申请延期提供剩余的证据,则( )。
A.经法院准许其可以延期提供
B.只有第一部分证据有效
C.被告可以在搬迁完后自行补充剩余证据
D.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告行为违法的证据
A.经法院准许其可以延期提供
B.只有第一部分证据有效
C.被告可以在搬迁完后自行补充剩余证据
D.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告行为违法的证据
A.A医院的上诉期间为4月16日起至4月30日届满
B.汤某于5月3日将上诉状寄出,法院于5月5日收到,仍在上诉期之内
C.A医院和汤某的上诉期间均是5月4日届满
D.汤某的上诉期于5月4日届满,法院于5月5日才收到上诉状,所以汤某已超过了上诉期
A.李某可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
B. 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
C. 李某可以请求张某或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工钱,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
D. 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2003年,因建设某化工厂(A市招商引资的最大在建项目),张某(A市高老庄村村民)的修理厂被拆迁,因为对拆迁不满,张某和十几个当地村民一道进京上告。2003年10月10日刚从北京回来,张某便被当地警方带走,两个月后,A市B区法院以“偷税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30万。张某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2004年5月10日,B区人民法院再次审理此案,仍以偷税罪判处张某3年,处罚金人民币20万。张某不服,第二次提起上诉。8月27日,A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张某的
A.2000年5月16日至2003年5月16日为止
B.2001年4月16日至2003年5月16日为止
C.2001年6月10日至2003年5月16日为止
D.2001年6月10日至2004年6月10日为止
A.合议庭成员共同阅卷,并制作阅卷笔录
B.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供述和辩解以及对一审裁判的意见。共同犯罪的案件,对没有上诉的被告人不用再进行讯问
C.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D.合议庭评议和宣判,经过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即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予以公开宣判
A.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出上诉
B.放弃李某提出的不合理的诉讼请求
C.和对方当事人和解
D.申请法庭许可证人张某出庭作证
A.二审法院应当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
B.二审法院可以依当事人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C.二审法院可以直接改判
D.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
A.对缴纳税款和罚款决定,李某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B.李某对上述三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向某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
C.对扣押行为不服,李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D.该国税局扣押李某中巴车的措施,可以交由县交通局采取
A.对缴纳税款和罚款决定,李某应当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
B.李某对上述三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应向某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申请
C.对扣押行为不服,李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D.该国税局扣押李某商品的措施,可以交由县工商局采取
E.李某不缴税款的行为应定性为偷税
A.5840
B. 9040
C. 10000
D. 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