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刑事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时应当用:()
A.刑事裁定书
B.刑事判决书
C.刑事决定书
D.刑事调解书
A.刑事裁定书
B.刑事判决书
C.刑事决定书
D.刑事调解书
A.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依法改判
C.裁定撤销原则,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D.原判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A.原判主要事实清楚,次要事实不清楚的案件
B.上诉、抗诉只对判决的次要情节提出异议的案件
C.原判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的案件
D.重大、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A.允许董某撤回上诉
B.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董某撤回上诉
C.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
D.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而不允许撤回上诉的,应当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A.允许董某撤回上诉
B.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董某撤回上诉
C.对上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
D.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而不允许撤回上诉的,应当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A.人民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可以撤回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允许撤回
B.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有关当事人
C.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对抗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应当不允许撤回上诉并按照抗诉程序进行审理
D.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撤回抗诉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对抗诉案件进行审查。如果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上诉
A.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
B.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县人民检察院
A.同意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裁定予以核准
B.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对被告人的量刑依法改判
C.认为原判量刑过轻的,对被告人的量刑依法改判
D.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发回原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A.县人民检察院和县人民法院
B.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县人民检察院
A.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
B.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后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审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
D.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
A.依法作出判决
B.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依法作出裁定
D.依法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