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普查小区可以由()新增。
A.普查员在企业微信小程序上
B.普查指导员在企业微信小程序上
C.普查指导员在普查管理系统上
D.乡镇级业务管理员在普查管理系统上
D、乡镇级业务管理员在普查管理系统上
解析:
解析:对大规模连片拆迁区域内户口未迁的户,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管理的空挂的大量集体户口,以及其他经反复核实确实无法落实到普查小区的大量户籍人口,可由乡级普查办公室提出,经县级普查办公室核准后,在数据处理平台给指定的普查区设立一个或多个虚拟普查小区。为避免数据丢失,虚拟普查小区登记对象数量限制同普通小区,一般不超过2000人。虚拟普查小区由街道级业务管理员建立,建立完即可进行任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