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甲于2011年1月1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于4月1日作出初审公告。在公告期内因无人提出异议,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甲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为( )。
A.2011年1月1日
B.2011年4月1日
C.2011年7月1日
D.2012年1月1日
A.2011年1月1日
B.2011年4月1日
C.2011年7月1日
D.2012年1月1日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辆汽车跑长途运输,四人各占1/4的份额。2011年2月1日,丁拟将自己1/4的份额作价10万元转让给戊。丁将该事项通知了甲、乙、丙,三人均表示反对,但无人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于是丁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戊。
2011年3月1日,甲驾驶该汽车在运输途中不慎将路人王某的耕牛撞死,给王某造成2000元的经济损失。王某要求乙赔偿其损失,遭到乙的拒绝。
2011年4月1日,甲提出将该汽车卖给张某,乙、丙同意,戊反对。张某支付了50万元的货款后,甲、乙、丙于4月10日将该汽车交付给张某,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2011年4月20日,甲、乙、丙、戊四人以该汽车作抵押,向不知情的叶某借款30万元。当事人于4月20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4月2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丁未经甲、乙、丙的同意,是否有权将自己1/4的份额转让给戊?并说明理由。
(2)王某是否有权要求乙赔偿其损失?并说明理由。
(3)甲、乙、丙未经戊的同意,是否有权将该汽车卖给张某?在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张某是否已经取得了该汽车的所有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4)叶某的抵押权何时设立?如果甲、乙、丙、戊不能清偿叶某的债务,叶某在行使抵押权时,张某能否以其所有权对抗叶某的抵押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A.2014年1月1日
B.2014年12月1日
C.2015年1月1日
D.2015年5月1日
A.2010年出台的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和审计指引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B.2005年10月,国务院批转了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要求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C.2001年1月,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所有的证券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
D.1985年《会计法》对会计稽核所作出的规定,是我国首次在法律文件上对内部牵制提出的明确要求
2011年6月1日,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 (1)甲以货币出资20万元,乙以其设备折价出资16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12万元,丁以货币出资8万元; (2)甲、乙、丙、丁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 (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该合伙企业经登记于2011年6月20日成立。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11年6月25日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2)2011年7月1日,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C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C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3)2011年7月10日,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11年8月11日,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出资4万元。甲、乙、丙、戊之间仍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2011年8月15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经营管理人员A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仟。甲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只领取同定的工资收入,不负责偿还企业债务。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南,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A则表示自己只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201年8月20日,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于2011年8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D公司于2011年9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 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A.200
B.300
C.500
D.700
A:1200
B:1182.53
C:1082.83
D:1150
A.107.36万元
B.100万元
C. 101.64万元
D.109万元
A.102
B.101.25
C.100
D.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