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业于2012年11月接受一项产品安装任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
A.240
B.280
C.320
D.282
A.240
B.280
C.320
D.282
利用空头提单诈骗案。1998年9月1日国内某银行(以下简称开证行)接受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开证要求,开立了以东南亚某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即期付款信用证,购买10000立方米木材。货物由马来西亚沙巴港海运至我南方某港口,金额200万美元,价格条件为CFR我国南方某港口,受益人称货可即装,最迟装运日期和信用证有效期分别为同年10月2日和10月15日。信用证开出后,受益人不能按期装运,先后五次提出修改,最终装运H期和有效期分别展延至1988年11月10日和11月20日。
开证行于1988年11月16日收到了东南亚某国银行(以下简称议付行)寄来信用证下议付单据一套。货由希腊某船公司的P轮装载,闩沙巴港运往我国南方某港。提单日期为11月5日,发票载明货量为9956立方米,货价199.12万美元。装船电报通知起运日为11月5日,抵达日约为11月15日,剐本单据由受益人邮寄申请人,邮局收据上的航挂日期为11月6日。
开证行审核正本单据时发现了商业发票更正的地方未经签章证实及受益人详细地址明显错误等两个不符点。此外,别无其他地方不符,当即通知申请人决定是否接受单据并授权对外付款。
申请人于11月18日来函通知开证行,表示不同意接受单据和对外付款。理由是除了开证行所提示的两个不符点外,受益人提供的提单及装船通知电传情况可疑。一般从马来西业到我国南方港口7天左右即可,但其电传中的到港日期已过,却仍未到货。经向有关方面查询也无该船来港的信息,可能提单有诈。其间,我申请人一方面委托当地外轮代理公司查询货轮动向,另一方面向受益人表明其严重违约要求其赔偿的立场,同时向当地法院起诉,并于1989年1月6日开证行收到了法院的民事裁决书,禁付该信用证项下的货款。而开证行委托伦敦分行通过劳合社调查的结果也显示P船11月间从未有停靠沙巴港的载货记录。至此,开证行向议付行摊牌,寄去劳合社报告,申明提单完全是伪造的,从而避免了损失。
通过此案例,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什么教训?另外,如果法院没有禁付令,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吗?再者,万一受益人无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是否可以要求议付行承担责任?为什么?
A.王甲的追认自2012年1月5日发生效力
B.王甲的追认自2012年1月10日发生效力
C.该专利权转让协议自2012年1月10日生效
D.该专利权转让协议自2011年12月5日生效
太阳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太阳公司)1999年开发成功某型输纱器产品并通过市级新产品鉴定。产品投放市场以后,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并且太阳公司制订了保密制度,并下达文件,将某型输纱器的技术资料、经营信息等列为保密资料,且采取了保密措施。1999年5月至2000年5月期间,曾在太阳公司技术科任技术员的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复制了太阳公司该型输纱器的生产用图、销售档案和综合计划各一份,于2000年5月调离太阳公司时,把上述资料擅自带回家中。2000年11月,同城的机床厂在准备开发新产品过程中,向王某打听并索要有关该型输纱器的技术、经营信息资料。王某把从太阳公司窃取的该型输纱器生产图纸、综合计划、销售档案(包括用户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等)给了机床厂,该厂厂长接受后承诺,项目上马后效益好即支付王报酬。
问题:
A.5925元
B.3074.52元
C.2975.81元
D.2750.63元
A.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95年10月2日
B.质押合同生效时间为1995年10月5日
C.小牛应归张某所有
D.刘某在接受还款前有权占有小牛
A.0
B.4
C.6
D.10
(2012年)下列关于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正确的是()。
A.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在个人当月工资讣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B.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C.按年缴纳年金的食业缴纳部分.在计税时不得还原到所属月份,应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D.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食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已经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得退还
A.0
B.4
C.6
D.10
A.66
B.152.34
C.66.09
D.152.25
(2013年)2012年8月,某证券公司以10元/股的价格购进A股票60000股,购人过程中发生各种费用1000元,11月将上述股票以15元/股的价格出售80%.卖出过程中发生税费2200元;11月向客户收取佣金,开具证券交易交割凭证上注明收入500000元,客户折扣额5000元,该证券公司实际取得收入495000元。2012年11月该证券公司应纳营业税()元。
A.36590
B.36750
C.36840
D.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