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与银行的抵押合同无效
B银行对两辆轿车的抵押权不成立
C银行不能对依兰特轿车行使抵押权
D如果银行实现抵押权将奇瑞QQ汽车变卖,买受人有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
A.乙应先就丙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丁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B.乙应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50%债权
C.乙可以就任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另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D.乙可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任意比例债权
A.乙应就丙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丁的桥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B.乙应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50%债权
C.乙可以就任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另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D.乙可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任意比例债权
Smart轿车长2.5m,宽1.51m,高1.53m。它可容纳两个成人或一个成人加两小孩。该车重720kg,油箱容积22kg,每100千米油耗4.8L。外表由框架+可移动面板组合而成。可移动面板使Smart在一小时之间变换颜色,如大红、黄色、黑色、橘黄、蓝色等多种颜色。皮椅是番木瓜色。斯沃琪手表是开发该轿车的最初灵感。在戴姆勒-奔驰集团和SMH(斯沃琪手表的制造商)合作成立合资公司的早期工程阶段,该轿车被叫“斯沃琪汽车”。斯沃琪手表是SMH集团成功开发的低端手表品牌,目标人群锁定于追求时尚、前卫的年轻人(12—24岁)。斯沃琪的引入,彻底改变了人们对手表的看法:它不仅仅作为指示时间的工具,更是时髦的装饰品,与服装一样成为时尚潮流的风向标。
它的概念是基于SMH总裁尼古拉斯·哈耶克的想法:即消费者的情绪和轿车的紧密相连就像他们和手表一样。他对轿车的期望是高度的安全、环保而且有着消费者坐进去感觉很友好的环境。像斯沃琪一样,这款汽车是耐用的、时髦的且大众可以买得起的。他注意到安全是销售最重要的一点“轿车有着梅赛德斯的防碰撞装置”,而且该款轿车几乎不排出污染物。他预计世界市场的销售将达到100万辆,其中美国就要占到一半。
不久,戴姆勒收购了SMH的股份,合资企业结束。由戴姆勒完全负责Smart的开发销售。
至于价格,它原来卖10500美元一辆。经过一段时间在意大利和法国不理想的销售之后,价格降到9300美元。虽然Smart轿车买主通常有高收入或者已经拥有两辆轿车,但是他们仍然关心价格—价值的关系。
问题:
乙对甲的汽车是否享有抵押权?若当时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会产生何种法律效果?
2012年3月,甲企业接到一份服装加工的订单,由于资金不足,甲企业与提供原材料的乙公司签订合同,以本企业所有的一辆奔驰轿车(价值80万元)作抵押,为应付的50万元原材料货款提供担保。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甲企业到期不能支付货款,则该奔驰车归乙公司所有。由于双方是多年合作关系,签订抵押合同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2012年5月,甲企业为购买加工设备,又以该奔驰轿车做质押,为设备款向丙公司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移交了该奔驰车。在质押期间,丙公司的工作人员开着质押的奔驰车办理公务时与他人相撞,汽车受损被送到丁修理厂修理,共花费修理费3000元。汽车修好后,丙公司派人拿着3000元去提车。丁修理厂收钱以后,要求丙公司把以前的所欠的1万元汽车维修费还清遭到拒绝,于是丁修理厂就以行使留置权为名拒绝交车。 问题:
甲企业与乙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甲企业到期不能支付货款,则该奔驰车归乙公司所有”的条款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A.两辆车的性质
B.甲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C.乙公司购买运输行为的合法性
D.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A.两辆车的性质
B.甲公司销售行为的合法性
C.乙公司购买运输行为的合法性
D.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A.丙应偿还200万元的债务
B.如果甲放弃车辆抵押权,可以请求丙代偿全部债务
C.如果甲放弃车辆抵押权,就不能向丙行使偿还200万元债务的请求权
D.如果甲放弃车辆抵押权,丙仅对车辆抵押以外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