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签发一张以乙为收款人、丙为付款人的远期商业汇票,乙请求丙对汇票承兑后加注“不得转让”字样,将票据转让与丁,丁再转让与戊,戊请求付款遭到拒绝,请问:戊对下列哪些人不得进行追索?( )
A.甲
B.乙
C.丙
D.丁
A.甲
B.乙
C.丙
D.丁
A.甲
B.乙
C.丙
D.丁
A.甲与丙曾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丙提供价值100万元的货物,货到后丙向甲支付100万元。后甲向乙签发一张票载金额为100万元的远期汇票,委托丙付款,丙在该汇票上进行了承兑。后甲违约未向丙提供货物,此时丙不得以甲未供货为由拒绝履行对乙的票据付款义务。
B.甲向乙签发一张支票,以支付向乙购货的货款,乙获得该支票后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后甲发现乙所供货物全是伪劣产品,但它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对丙的票据债务。
C.甲向乙签发一张票载金额为1万元的票据作为向乙的购货款。乙将该票据背书给丙,作为对丙的赠与。当乙未依约履行对甲的供货义务时,甲可以对丙的付款请求权行使抗辩权,以对乙的抗辩理由对抗丙。
D.甲从乙处受让一张汇票,当时乙明确告知甲该汇票上存在付款人丙的抗辩权。事后,甲向丙主张付款请求权,此时丙不得以抗辩事由对抗甲。
请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
(1)丙公司是合法持票人吗?为什么?
(2)A银行拒绝付款是否合法?为什么?
(3)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请求支付?为什么?
A.中国公民甲在上海签发以美国公民乙为收款人的现金支票,乙在北京背书转让给法国公民丙,丙持票向付款行兑付
B.上海公司甲与北京公司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甲签发以乙为收款人、丙为付款人的汇票(丙为美国公司),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法国公司丁,丁在法国背书转让给戊,戊又转让给中国公司乙
C.美国公司甲与中国公司乙在美国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甲向乙签发已付汇票,乙公司将汇票在中国背书转让给另一美国公司丙,丙被拒付后向乙追索
D.甲、乙在美国订立票据预约,于约定期限内在中国境内由甲签发以乙为收款人的已付汇票
A.甲将汇票背书给丙后,应当及时通知乙,否则乙可以不对丙履行票据义务
B.在此之前,甲曾经欠乙一笔钱,至今未还。当丙请求乙付款时,乙不得以之对抗丙
C.甲背书转让汇票后,从交易链条中退身而出,与该汇票不再有任何关系
D.假如汇票经过多次背书,最后回到乙的手中,则该汇票上的权利义务因混同而消灭
A.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B.公司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章程规定可以只经董事会同意
C.股东会在决议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事项时,必须经所持股东表决权半数通过
D.公司为本公司普通职工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同意
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经营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长刘某未经授权与乙纺织厂签订一项订购布料的合同,并代表公司签发以某银行为付款人、乙为收款人的汇票一张给乙,作为定金。乙因欠丙货款,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票据到期后,丁涂销了乙的背书。请回答以下2~5题
A.甲公司是否有签发该票据的能力应依德国法
B.该汇票的背书争议应适用西班牙法
C.该汇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中国法
D.丙银行拒绝承兑后,该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德国法
问:丙企业是否有义务支付该笔款项,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