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无效,合伙企业不得成立,因其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B.部分无效,乙、丙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甲不得成为合伙人
C.部分无效,甲、乙、丙三人都是合伙人,应当由三人共同承担企业的亏损
D.有效,因合伙企业协议出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2011年10月,甲、乙、丙三人和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和丙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12年2月,甲见股市火爆,即筹款进人股市。丁公司的代表张某见甲忙于炒股,无心管理企业,提出由自己和甲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被甲拒绝。 2012年5月,由于炒股失败亏损严重,甲无力清偿所欠李某的10万元借款。李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经过清算,甲所拥有的份额价值12万元。李某表示,愿意接受甲的财产份额,并加入合伙企业。乙不同意李某入伙,提出优先购买甲被强制执行的份额。丙提出,由于甲被强制执行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要求由自己代替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问题:
张某提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A.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乙合伙人尚有部分出资尚未缴付
C.丙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丁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的同时参加了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
2011年9月,甲、乙、丙、丁设立了A普通合伙企业。为提高企业运作效率,经全体合伙人商议决定,委托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乙、丙、丁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010年2月,乙与丙达成协议,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丙。随后通知甲、丁,但丁表示不同意。 2012年4月,该合伙企业与B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B公司依约交付货物后,合伙企业迟迟未交付货款。因联系上的便利,且认为合伙人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公司遂直接向丙要求以丙个人财产清偿货款。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由甲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A、亏损应按甲、乙、丙的出资比例分配承担
B、亏损应由甲、乙、丙平均承担
C、亏损应由甲承担
D、亏损应由乙承担
A.没收甲的工具,并处相当于所收加工费的罚款
B.对乙商贸行没收全部库存假表,并处罚款
C.因丙商店进货时不知是冒牌,责令其赔礼道歉,并将表退还乙商贸行
D.乙商贸行返还丙商店货款
A.某市所有三星级以上酒店协议酒店附设的餐厅不提供某品牌啤酒
B.某目化企业促销一种新生产的洗衣粉,与所有进货商约定每袋售价不得超过3元
C.生产同类产品的甲公司与乙公司协议甲公司的产品只销往西北、华北和华东地区,乙公司的产品只销往西南、华中和东北地区
D.某地丙煤炭企业与丁煤炭企业为防止开采过度,协议降低产量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甲应当向乙支付合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A.乙既不能退出投资,也不能转让其出资
B.乙必须经甲、丙同意才能退出投资
C.乙可以退出投资,但应向甲、丙承担违约责任
D.乙不能退出投资,但可以将其出资转让给他人
A.甲追究违约责任
B.乙追究违约责任
C.甲和乙追究违约责任
D.甲或乙追究违约责任
A.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B.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C.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D.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