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进出口公司被区工商局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为由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在法定起诉期限内该公司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又不履行复议决定。对此,以下处理措施正确的是哪一项?( )
A.由区工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B.由市工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C.由市工商局或者区工商局协商决定由哪一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D.由市工商局和区工商局联合执行
A.由区工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B.由市工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C.由市工商局或者区工商局协商决定由哪一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D.由市工商局和区工商局联合执行
A.可以收案
B.不予受理
C.通知银行追回扣划之款项
D.通知工商局退回罚款
案例分析题:
2001年6月12日,杨某与某酿酒厂签订买卖合同,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1800吨粮食白酒,并在江苏省无锡市销售白酒。当白酒快销售完时,杨某却被某市工商局和质量监督局联合查处,以其销售的白酒的商标与国内某名牌白酒注册商标极其相似,属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侵犯为由,罚款8000元,杨某对余下的白酒换商标后折价卖出。酿酒厂多次找杨某结算酒款未果,遂于2002年11月,起诉杨某,要求给付剩余的酒款。2003年2月,法院判决:(1) 2001年签订的购销合同无效,双方相互返还财产;(2)鉴于应当返还的财产已经销售或使用,杨某在某市被处的罚款和削价损失8840元由酿酒厂承担;(3)杨某在判决书下达后10日内应给付酿酒厂粮食白酒余款67160元。2003年4月,杨某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到国税稽查局举报酿酒厂销售白酒偷税。国税稽查局调查确认:酿酒厂当时销售的该批白酒没有在纳税申报表上反映,构成偷逃增值税1262.56元、消费税56774.36元。税务机关除责令酿酒厂补缴税款外,还对酿酒厂处以偷税额1倍的罚款。
1.实质课税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2.实质课税原则的适用范围?
3.合同无效,税款是否必须返还?
4.关于实质课税原则,你认为是否应当被法律确认?
A.张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私自在其生产的西服上使用一著名西服生产厂家的注册商标,并以批零兼营等方式全部销售出去,销售金额11万元,获纯利6万元。对张某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从重处罚
B.唐某侵犯他人著作权,非法获利20多万元,同时又将李某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复制品予以销售,非法获利10多万元,对唐某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数罪并罚
C.田某窃取权利人杜某的商业秘密加以使用,获利100多万元,使杜某遭受巨大损失,田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D.戴某捡拾权利人罗某的商业秘密资料并擅自使用,给罗某造成重大损失,戴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A.以市政府为被告
B.以甲区工商局为被告
C.以市工商局为被告
D.以区工商局和市政府为共同被告
A.区工商局
B.区工商局和卫生局为共同被申请人
C.区工商局和卫生局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
D.卫生局
A.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的
B.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C.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的
D.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的
A.该项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关于不该使用的文字、图形的规定
B.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C.该注册商标被撤后,应视为自始不存在,该公司以前通过该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取得收入应予返还
D.在撤销以前人民法院做出的侵犯该注册商标的侵权案件判决尚未执行的,不再执行
A.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行为
B.商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仿冒产品的行为
C.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D.明知他人的商品是仿冒产品而提供仓储的
E.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用于个人学习的
A.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
B.在不相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
C.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名称,足以造成误认的
D.过失经销侵权产品的
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行为有____。
A在同一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
B在不相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
C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于商标名称,足以造成误认的
D过失经销侵权产品的
A.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行为
B.商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仿冒产品的行为
C.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D.明知他人的商品是仿冒产品而提供仓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