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 主
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 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 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 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D
解析D项:实质法治与形式法治相对应,是指整个社会、一切人和组织都服从和遵守体现社会正义的理性法律统治。合理行政原则,强调行政行为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所以D项正确。A项:“权责统一原则”由两个方面的内涵构成:一是行政效能,是指行政活动的实施应当达到其既定目标,为了保证行政目标的顺利实现,法律、法规应当赋予行政机关以一定的执法手段,并通过这些手段的运用排除其在职能实现过程中遇到的障碍;二是行政责任,是指当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从而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比例原则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所以A项错误。B项: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合理行政原则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职权的行使。比例原则又称“过度禁止原则”,其目的在于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免于遭受国家的过度侵害,是行政行为合理性的具体表现之一。所以B项错误。C项: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应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则的拘束,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我国合法行政原则在结构上包括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比例原则作为合理性的要求,并非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所以C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