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供货合同约定采购方接货10天内支付货款。供货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之前将300顿水泥通过铁路发运到施工现场,此时采购方仓库内的水泥尚存放很多没有足够的仓储场地。对此事件采购方接收水泥后()。
A.要求供货方双倍返回定金
B.自己承担露天存放部分水泥实际支出的保管费用
C.应在10天内支付货款
D.在合同约定的到货时间后10天内支付货款
A.要求供货方双倍返回定金
B.自己承担露天存放部分水泥实际支出的保管费用
C.应在10天内支付货款
D.在合同约定的到货时间后10天内支付货款
A.采购方不能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采购方承担
B.采购方不能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供货方承担
C.采购方可以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采购方承担
D.采购方可以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供货方承担
2011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一份购销合同,内容为: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200台设备,单价1万元;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先向甲公司支付定金50万元,甲公司在向乙公司提供全部合格设备后7天内,乙公司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合同订立后,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承揽合同,由丙公司负责此200台设备的制造安装,合同约定,如果丙公司不能按期提供设备导致甲公司迟延向乙公司交货,丙公司应当承担10万元违约责任。2011年6月,丙公司在按时向甲公司交货时,遭遇当地暴雨灾害,致使设备被搁置运输途中,为此导致甲公司向乙公司晚交货5天。甲公司向丙公司提出支付10万元违约金,丙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支付。 根据上述材料,同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数额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B.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
C.在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进行阶段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D.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账户
A.商业企业应该在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B.工业企业应该在购进的货物已经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C.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应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
D.商业企业纳税人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进货物时,销货方先全额开具发票,购货方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分期支付款项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分期抵扣进项税额
A.购买商品房,合同约定房价30万元
B. 按购房合同约定,第二年付房款10万元
C. 缴纳房屋契税9000元
D. 在装饰材料市场现购材料5万元
E. 交付车库租金200元
A.材料供应商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是2年
B.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C.该材料供应商必须在2003年1月1日之前将该合同撤销
D.如果想要撤销合同,该材料供应商只能请求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
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B.行使不安抗辩权
C.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违约行为
2005年12月,甲汽车贸易公司与乙乡镇企业订立了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方于2006年2月向乙方交付新卡车一辆,价款15万元,并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付20%定金。合同订立10天内,乙方依约向甲方付定金30000元,余款提货时付清。2006年2月乙方付款提货后,在使用中发现该车系旧车翻新,主要部件经常发生故障,便向甲方提出异议,并于4月提出退货。甲方拒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乙方向法院起诉。认为甲方有欺诈行为,请求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并判令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经查:该车确系旧车翻新,但经维修尚可使用。 问题; (1)该合同应为无效还是可撤销的合同,为什么? (2)乙方的诉讼请求是否得当?此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川房,舣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6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2009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卖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2009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5000元。2009年10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座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10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南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5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1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后,可否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