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甲、乙、丙3人向我国某工商局申请设立××两合公司,工商局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拒绝办理该设立登记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任期3年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投资7万元与他人共同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
A.甲、乙、丙、丁、戊可以选择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B.若甲、乙、丙、丁、戊中有一人退出,他们也能共同投资设立该股份有限公司
C.若甲已经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5%、乙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丙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7%、丁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3%、戊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9%,则余下的股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
D.设立时甲、乙、丙、丁、戊中至少要有三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A.甲、乙、丙、丁、戊可以选择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B.若甲、乙、丙、丁、戊中有一人退出,他们也能共同投资设立该股份有限公司
C.若甲已经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50%、乙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丙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7%、丁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3%、戊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9%,则余下的股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
D.设立时甲、乙、丙、丁、戊中至少要有三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A.如果甲的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对丁的债务,则甲只能以从星星食品厂分取的3万元收益用于清偿,丁无权请求人民法院对甲在星星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强制执行
B.甲可以将从星星食品厂分取的3万元收益用于清偿对丁的债务,同时丁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星星食品厂中的财产份额
C.由于合伙企业的财产为全体合伙人共有,故甲既不能将其分得的3万元收益用于清偿其个人债务,丁也无权在甲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债务的时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在星星食品厂中的财产份额
D.设丁对星星食品厂负有5万元债务,则丁可以其对甲的5万元债权抵销其对星星食品厂的债务
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
2004年,甲企业所属的技术人员乙某利用业余时间和本企业的物质条件,研制成功了特种保健饮料。甲企业与乙某因对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有争议,便于2005年8月在同日内分别向专利局就该饮料申请发明专利。不料同年10月,法国公民丙某也通过专利代理机构就相同的产品,向我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且丙某已经于2004年6月向法国专利部门先行提出了同样的申请(我国和法国同属《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 问题: (1) 甲企业、乙某、丙某三方能否对其成果申请发明专利? (2) 假设本案所涉的发明符合专利权授予条件,专利局依法应将专利权授予谁?为什么?
A.甲认为乙欠自己2000元,于是向自己的住所地法院申请支付令
B.甲与乙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如有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丙地人民法院或合同签订地丁地法院管辖,后争议发生,甲向丁地法院起诉,法院根据管辖协议受理
C.甲首先向丙地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后又在丙地起诉住所地在乙地的被告人乙
D.分住在上海市3个区的甲乙丙3人合伙进行经营,后与另一公民丁发生争议,丁向乙的住所地闸北区法院起诉该合伙组织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任期3年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投资7万元与他人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任期3年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丙担任,任期 6年
D.董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2012年3月,甲消费了5万元,无力向乙还款。甲与乙达成协议,约定3个月内还款,甲将其1间铺面房抵押给乙,并作了抵押登记。应乙的要求,甲为抵押的铺面房向丁保险公司投了火灾险,并将其对保险公司的保险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了己。
2012年4月,甲与张某签订借款意向书,约定甲以铺面房再作抵押向张某借款5万元,用于向乙还款。后因甲未办理抵押登记,张某拒绝提供借款。
2012年7月,因甲与邻居戊有矛盾,戊放火烧毁了甲的铺面房。在保险公司理赔期间,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申请冻结了保险赔偿请求权。
1.如丙拒绝接受甲持卡消费,应由谁主张权利?可以主张什么权利?为什么?【专科做】2.张某拒绝向甲提供借款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专科做】3.如甲不向乙支付其消费的款项,可以主张什么权利?如乙不支付甲消费的款项,可以主张什么权利?【专科做】4.甲的抵押铺面房被烧毁之后,届期无力还款,乙可以主张什么权利?【本科做】5.甲将保险赔偿请求权转让给己,己的债权人庚向法院申请冻结该保险赔偿请求权,对乙的抵押权有什么影响?为什么?【本科做】6.2012年3月之前,甲与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乙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甲与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本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