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某机械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至4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3月份外购钢材一批,价款为20000元
沈阳市某机械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3月至4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3月份外购钢材一批,价款为2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为3400元,货款已支付,此批钢材于4月份验收入库。
(2)3月份经营部外购传真机一部,价款为2100元,使用期限超过2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357元,传真机已安装使用。
(3)3月份从某国进口特种钢材一批,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18000元,在海关缴纳关税2000元,并取得海关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货物已验收入库。
(4)3月份销售并发出已预收货款1700元的矿山设备一台,销售额为11700元(含税),剩余10000元于3月底结清,结清货款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还销售农用拖拉机一台,开具普通发票,收到货款14000元。
(5)3月份购进煤炭10吨,每吨500元(不含税),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煤炭当月已验收入库。
(6)4月份从废旧物资经营单位收购废钢铁一批,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3000元,该批废旧钢铁已验收入库。
(7)4月份支付3月份水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为600元,支付4月份水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为400元。
(8)4月份销售矿山设备,开具的普通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34000元;当月还销售本厂2月份购入的小轿车一辆,原值250000元,售价260000元。
(9)4月份用本厂自产设备一台,价值15000元(不含税),与某钢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换取钢材8吨,发票与设备已发出,钢材尚未到达企业。
(10)4月份生产车间领用煤炭2吨,职工食堂及浴池领用煤炭3吨,煤炭不含税价为每吨500元。
(11)4月份购进钢材一批,价税合计为1170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为1700元,货物已验收入库。由于采购员外出时手提包被盗,发票抵扣联及身份证均丢失,并经公安机关证明。
该机械厂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请计算机械厂3月、4月应纳的增值税税额(结果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