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于4月20日从证券市场购入A公司股票1000股,每股买入价10元;另外支付印花税和证券商手续费100元,A公司已于4月15日宣告每股发放现金股利0.3元,甲企业购入股票时的短期投资成本应为()
A、9800元
B、10100元
C、9700元
D、10400元
A、9800元
B、10100元
C、9700元
D、10400元
A.9800元
B.9700元
C.10400元
D.10100元
A.4月20日
B.3月18日
C.5月30日
D.4月28日
A.102
B.101.25
C.100
D.99.25
A.98.75
B.100
C.106.75
D.108
A.D公司提示付款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
B.D公司提示付款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C.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D.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票据上的付款请求权
A.调整2005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B.调整2006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C.调整2005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末数
D.调整2007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A、B企业于2010年4月1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标的额为10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B企业于4月10日交付全部货物,A企业验收合格后,于4月20日向B企业签发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为100万元,出票日期为4月20日,承兑人、付款人为甲银行。5月10日B企业在与C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企业,B企业在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C企业已支付对价。5月20日,C企业在与D企业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企业,D企业已支付对价。D企业要求C企业提供票据保证,在C企业的请求下,乙企业作为C企业的保证人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但未记载保证日期。5月28日,持票人D企业向甲银行提示付款,但甲银行拒绝付款。D企业于同日取得拒绝证明后。6月5日,D企业向B企业、C企业、乙企业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要求支付汇票金额、相关利息和费用共计102万元。B企业以自己在背书时曾经记载“不得转让”表示拒绝;乙企业以D企业尚未向C企业进行追索,且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表示拒绝;C企业以D企业未在取得拒绝证明的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已丧失对C企业的追索权为由表示拒绝。2011年6月5日,D企业向A企业请求行使票据权利,A企业以D企业已丧火票据权利为由表示拒绝。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持票人D企业可以向哪些票据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卓韵公司为201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卓韵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卓韵公司股票。2011年12月,卓韵公司的股价跌入低谷,甲拟购入卓韵公司10万股股票,因自有资金不足。甲向同为卓韵公司董事的乙请求借款500万元。但乙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甲请求卓韵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2011年12月20日,卓韵公司召开董事会,卓韵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有6人(包括甲和乙)。董事会会议讨论了卓韵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问题,并讨论了为甲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甲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在董事会讨论该担保事项和对此决议时,甲和乙均予以回避,且未参与表决,其余4位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为2011年12月25日,甲在获得500万元借款之后,以每股20元的价格买入卓韵公司股票10万股。并向公司报告,2012年1月5日,甲以每股24元的价格出售了3万股股票,并向公司报告。丙在2012年2月15日买入卓韵公司股票1万股,成为卓韵公司的股东,丙从卓韵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公司为L提供担保及甲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事情后,于2012年2月23日要求卓韵公司董事会收回甲买卖股票的收益,董事会一直未予以理会。2012年4月12日,丙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两个诉讼,在第1个诉讼中,丙请求撤销董事会决议,理由是董事会批准公司为甲提供担保的决议只有4位董事同意,不足全体董事过半数;在第2个诉讼中,丙要求甲将股票买卖所得收益上缴给卓韵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甲买入卓韵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A.5月1日
B.4月20日
C.5月10日
D.6月10日
A.3月18日
B.4月20日
C.4月28日
D.5月30日
甲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截至2011年12月,公司净资产额8000万元。公司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甲公司曾于2010年8月成功发行3年期公司债券1000万元,2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 (2)2011年3月10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制定并通过了“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和“公司增资方案”,两个方案的主要内容分别为:本年度计划再次发行1年期公司债券2000万元: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 (3)2012年4月10日,公司股东会在其召开的定期会议上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增资方案”,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家股东赞成增资,这3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5840万元;2家股东不赞成增资,这2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4160万元。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4)甲公司股东张某决定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乙公司。张某于2010年4月20日将此决定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但直至5月30日也没有得到答复。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的“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