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07年7月1日以2 0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权,因能够派人参与B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所
A 2500
B 2000
C 4500
D 4700
A 2500
B 2000
C 4500
D 4700
A.200
B.100
C.102.5
D.70
A.300
B.400
C.1300
D.2200
:A、0
B、-30
C、170
D、1400
A.50年
B.70年
C.67年
D.68年
2008年1月,南海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国有大型企业国华公司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7年2月15日,国华公司收到一张由国华公司和永昌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国华公司的会计人员宋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财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永昌公司的要求将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提供给永昌公司用于账务处理。 (2)2007年3月10日,会计人员夏某发现一张由江海公司开具的金额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夏某要求江海公司进行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江海公司的印章。 (3)2007年5月7日,会计人员孙某发现一张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孙某仍对该原始凭证进行了账务处理。 (4)2007年6月10日,职工代表张某要求在本厂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布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向职工代表大会说明本厂的“重大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遭到了厂长刘某的拒绝。 (5)2007年7月10日,经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某的批准,本厂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赵某将部分会计档案复制给大华公司。 (6)2007年8月1日,国华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包括两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由总会计师李某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后,该批会计档案于8月15日销毁。 (7)2007年9月10日,厂长刘某以总会计师李某“擅自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为由,撤销了总会计师李某的职务,并决定该厂不再设置总会计师的职位。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会计人员宋某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会计人员夏某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会计人员孙某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职工代表张某的要求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赵某将部分会计档案复制给大华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国华公司在销毁会计档案的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规定之处? (7)刘某撤销总会计师李某的职务,并决定该厂不再设置总会计师的职位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007年考试真题)某市甲公司于2006年3月1日丢失一本普通发票。该公司于3月10日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了发票遗失书面报告,并在该市报纸上公开声明作废。同年4月5日,市税务机关在对甲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1)未按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 (2)将2002年度开具的发票存根联销毁; (3)有两张已作账务处理的发票票物不符。 税务机关在对相关发票进行拍照和复印时,该公司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 经税务机关核实,甲公司通过销毁发票存根联、开具票物不符发票等手段,共计少缴税款30万元(占应纳税额的20%)。 根据以上情况,市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补缴少缴的税款30万元外,还依法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甲公司一直拖延缴纳税款,市税务机关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经局长批准于6月 日查封了甲公司的一处房产,准备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甲公司认为该房产已于4月22日抵押给乙公司作为合同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税务机关无权查封该房产。据此,甲公司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 要求: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丢失发票的补救措施是否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说明理由。 (2)甲公司拒绝税务机关对相关发票进行拍照和复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甲公司少缴税款30万元属于何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4)税务机关在甲公司拖延纳税款,经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查封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说明理由。 (5)甲公司认为其房产已抵押,税务机关无权查封其房产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A 1860
B 1800
C 2000
D 2100
A.甲乙双方通过传真约定交货方式的行为应为有效
B.中断后的诉讼时效应止于1998年7月5日
C.若甲起诉乙,则甲、乙两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D.乙方应偿还甲方贷款,但因确系资金困难,故应免除违约责任
A.2007年8月1日
B.2007年8月15日
C.2010年8月1日
D.2010年8月15日
2011年6月1日,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 (1)甲以货币出资20万元,乙以其设备折价出资16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12万元,丁以货币出资8万元; (2)甲、乙、丙、丁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 (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该合伙企业经登记于2011年6月20日成立。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11年6月25日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2)2011年7月1日,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C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C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3)2011年7月10日,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11年8月11日,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出资4万元。甲、乙、丙、戊之间仍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2011年8月15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经营管理人员A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仟。甲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只领取同定的工资收入,不负责偿还企业债务。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南,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A则表示自己只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201年8月20日,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于2011年8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D公司于2011年9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 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A公司为支付B公司的货款,于2002年6月5日给B公司开出一张1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获此汇票后,因向C公司购买一批钢材而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但事后不久,B公司发现C公司根本无货可供,完全是一场骗局。于是,便马上通知付款人停止向C公司支付票款。C公司获此票据后,并未向付款人请求支付票款,而是将该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以支付其所欠之工程款。D公司获此汇票时,不知道C公司以欺诈方式从B公司获得该汇票,且B公司已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的情况,即于2002年7月1日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在对该汇票进行审查之后即为拒绝付款,理由是: (1)C公司以欺诈行为从B公司获取票据的行为为无效票据行为,B公司已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 (2)该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为无效票据。 随即,付款人便做成退票理由书,交付予D公司。 问题: (1)付款人可否以C公司的欺诈行为为由拒绝向D公司支付票款?为什么? (2)A公司开出的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是否为无效票据?为什么? (3)D公司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时,可以向本案的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