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
《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
按照资源税有关规定,独立矿山收购未税矿产品适用()。
A.矿产品原产她的税额标准
B.本单位应税产品的税额标准
C.矿产品购买地的税额标准
D.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标准
A.矿产品原产地的税额标准
B.本单位应税产品的税额标准
C.矿产品购买地税额标准
D.税务机关核定税额标准
A.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的,按照统一规定的综合回收率,折算成原油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B.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C.独立矿山收购与本单位矿种不同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收购地相应矿种规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D.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预收货款的当天
A.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的,按照统一规定的综合回收率,折算成原油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B.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液体盐的已纳税额准予抵扣
C.独立矿山收购与本单位矿种不同的未税矿产品,按照收购地相应矿种规定的单位税额,依据收购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
D.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销售应税产品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问为预收货款的当天
A.收购数量×本单位相同矿种的单位税额
B.收购数量×收购地相应矿种的单位税额
C.收购数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税额
D.收购数量×产地相应矿种的单位税额
A.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按各个应税产品适用的税率计税
B.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未分别核算或者是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的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从高适用税率计税
C.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分别按液体盐和固体盐适用税额计税
D.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按应税产品生产开采地适用税额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