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学上,一般认为,划分部门法的主要依据是:( )
A.法律调整的效率。
B.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
C.法律规范的数量。
D.法律调整的后果。
A.法律调整的效率。
B.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
C.法律规范的数量。
D.法律调整的后果。
A.划分部门法时,要注意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广泛程度和法的数量情况。
B.虽然法是变化的,但作为它的分类的法律体系和部门法则不会发生变化。
C.划分部门时要注意各个法律部门之间保持适当平衡。
D.部门法的划分是绝对的,各国存在适合于一切时代和国家的、永不可变的部门法划分的模式。
A.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应该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的标准
B.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所以在传统的关于公、私法的划分的标准在我国不应适用
C.根据法律调整的机制,可以合理地区分经济法和民法的调整范畴,例如经济关系中是平等的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的,就划为民法部门、是非平等关系具有某种国民经济系统中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就划归为经济法
D.划分法律部门的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法律所直接保护的对象
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
B.在我国,近代意义上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代沈家本修订法律后。
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
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
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A.在划分法律部门时,要坚持从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实际情况出发
B.在划分法律部门时,首先应当坚持的原则是合目的性原则
C.在划分法律部门时,不同部门法包含的法律、法规应当保持适当的平衡
D.在划分法律部门时,要考虑法律的绝对稳定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