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甲公司董事长刘某代表公司签发的票据的效力,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因甲公司尚未办理营业范围的变更登记,故签发票据的行为无效
B.因刘某未经授权,故签发票据的行为无效
C.因该汇票以支付定金为目的,故该票据无效
D.该票据有效
A.因甲公司尚未办理营业范围的变更登记,故签发票据的行为无效
B.因刘某未经授权,故签发票据的行为无效
C.因该汇票以支付定金为目的,故该票据无效
D.该票据有效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为此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支票支付货款
B.赵某丢失一张支票被高某拾得,赵某要求高某返还票据
C.甲公司使用支票支付乙公司货款,由于疏忽在票据上加盖了合同专用章,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更换支付方式
D.甲公司的开户银行向乙公司支付支票金额后,收回支票
A.全体出资人就公司设立作出的决议
B.由丙签发的出资证明书
C.甲、乙、丙的身份证明
D.甲、乙的个人财产清单
A.甲公司对C地到B地再到A地的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B.如果能证明刘某的货物损失发生在由B地至A地途中,则刘某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即使刘某的货物损失发生由B地至A地途中,刘某也仅能向甲公司要求赔偿
D.如果货物损失发生在由B地至A地途中,刘某可以要求甲、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运通公司财务部8月15日开出两张票据:一张为面颊10000元的支票,用于向甲宾馆支付会议费;另一张为面颊20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9月5日,用于向乙公司支付材料款,该汇票已经银行承兑。8月20日,甲宾馆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发现该支票为空头支票,遂予以退票,并对运通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甲宾馆要求运通公司除支付其10000元会议费外,还另需支付其2000元赔偿金。9月5日,乙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得知运通公司的账户余额不足200000元。 要求:根据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银行对运通公司签发空头支票处以1000元罚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宾馆能否以运通公司签发空头支票为由要求其支付2000元赔偿金?简要说明理由。 (3)银行能否以运通公司账户余额不足200000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简要说明理由。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A银行
A.该票据的被保证人为P银行
B.该票据的被保证人为甲公司
C.乙公司可以向P银行追索
D.乙公司可以向老赵追索
张某、王某、李某三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张某、王某两位以现金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李某以劳务出资,每位合伙人均持有企业的财 产份额,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加工业务,月销售收入10万元。 (1)该企业定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并将基本存款账户账号在税务管理机关登记存档。 (2)该企业在异地长期采购物资,为方便结算,在采购地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并根据经营的稳定情况,决定长期保留该账户。 (3)为了简化核算手续,只设简易账。对资金进行归口管理,所有销售收入均存入基本存款账户。工资发放、现金支取一律在一般存款户办理,导致企业故意少计收入,多列支出,少交税金1.2万元。 (4)为厂从大华公司采购材料,经申请开户银行同意,于2006年10月20日开出面值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大华公司材料款,期限3个月。大华公司于10月22日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江海公司,并由赵某、刘某二人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江海公司于11月8日背书转让给永昌公司。永昌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背书转让给深发公司,深发公司又将票据质押背书,为欠环海公司的30万元货款提供保证,2007年3月31日质押解除。 (5)深发公司于2007年4月12日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票据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付款。 (6)深发公司要求永昌公司代为支付票据款项,永昌公司认为该票具由赵某、刘某二人提供保证,应由保证人付款。 (7)保证人赵某认为,保证人有2人,自己只承担20万元的保证责任;刘某认为被保人不明确,不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支付结算制度》、《税收征管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能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开立银行账户应提供哪些资料?能否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否长期保留? (2)企业对账户的管理使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3)该企业设账方式是否合法?少交税金属于什么行为?应如何处理? (4)银行拒绝向深发公司支付票据款,理由是否成立? (5)在拒绝付款后,深发公司要求永昌公司、赵某、刘某代付票据款是否正确?永昌公司、赵某、刘某的观点是否正确? (6)若刘某代付票据款后,刘某可以采用什么方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A.丙公司不能向甲公司请求票据权利
B.丙公司不能向乙公司追索
C.丙公司不能向P银行追索
D.丙公司不能向老赵追索
A:2000万元
B:2068万元
C:2340万元
D:1660万元
某市甲、乙、丙三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广告制作的公司。甲、乙、丙订立了投资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创意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其中甲出资70万元(其中以图片处理设备作价出资60万元),乙出资30万元(其中以电子设备作价出资15万元),丙出资50万元(其中以专利技术出资折价36万元);委托甲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甲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名称、出资方式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甲经与乙、丙商妥后均予以纠正。2006年10月10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甲颁发了于当日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创意××××公司”(以下简称创意公司)。 2006年12月,创意公司拟与美国某公司在本市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经商谈达成初步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合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为260万美元,创意公司以现金及实物出资160万美元,美国公司出资40万美元;双方分期出资,创意公司第一期出资30万美元,美国公司第一期出资5万美元;双方各派代表组成董事会,其中,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美国公司派出,经理由创意公司派出的代表担任。 根据以上的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订立的投资协议中关于公司名称为什么不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2)甲、乙、丙订立的投资协议中关于出资方式的约定为什么不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3)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的设置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4)美国公司出资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美国公司第一次出资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A.由公司独立承担偿还责任
B.由刘某承担偿还责任
C.由公司和刘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D.由公司和刘某各承担一半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