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系的划分标准不是单一的,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可以归属于不同的法系。
B.K.茨威格特与H.克茨在他们的《比较法总论》中已经充分意识到,法系的划分必须首先依据各国法律制度赖以产生的生产关系类型来进行划分,然后再依据其他的标准,进行进一步的子划分。
C.罗马法系、德意志法系和斯堪的那维亚法系其实是一个法系,即资本主义法系。
D.法系的划分其实决定于各国法律制度的历史上的来源与发展,德国、法国和北欧国家在历史上受到罗马法的影响,故而应同属于罗马法系。
A.法系的划分标准不是单一的,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可以归属于不同的法系。
B.K.茨威格特与H.克茨在他们的《比较法总论》中已经充分意识到,法系的划必须首先依据各国法律制度赖以产生的生产关系类型来进行划分,然后再依据其他的标准,进行进一步的子划分。
C.罗马法系、德意志法系和斯堪的那维亚法系其实是一个法系,即资本主义法系。
D.法系的划分其实决定于各国法律制度的历史上的来源与发展,德国、法国和北欧国家在历史上受到罗马法的影响,故而应同属于罗马法系。
A.传统的法系的分类的标准,主要以私法分类标准,故而,分类标准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B.法律制度的分类标准不应是单一的,一元的分类标准从来是缺乏说服力的。
C.以前传统的法系分类,如将德国、法国归属于大陆法系,而将英国、美国归属于普通法系的分类方法本身是没有理由的,分类标准没有统一。
D.在对各个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进行分类时,应当综合考虑各个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整个群体所构成的样式,应采用综合的标准全面看待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的特征。
A.法系是一个比较法学上的概念,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
B.历史上曾经存在很多个法系,但大多都已经消亡,目前世界上仅存的法系只有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
C.民法法系有编纂成文法典的传统,因此,有成文法典的国家都属于民法法系
D.法律移植是一国对外国法的借鉴、吸收和摄取,因此,法律移植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A.大陆法系发源于欧洲大陆,经过文艺复兴时代欧洲各大学的努力才形成;普通法系发源于英国,在历史上于维护王权的至高无上和法律的全国统一相联系。
B.在大陆法系形成过程中,法学家起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又被称为“法学家法”,而普通法系的形成过程中,法官起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又被称为“法官法”。
C.大陆法系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法被理解为抽象的规范;普通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它以解决诉讼为目的。
D.大陆法系重视有关法的实质规定,重视实体法;普通法系对有关审判、诉讼程序、证据的规定以及有关的判决的执行的规定,即对程序法,给予特别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