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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189条和第192条的规定,分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这一规定属于:( )。
A.确定性规则
B.委托性规则
C.准用性规则
D.任意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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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确定性规则
B.委托性规则
C.准用性规则
D.任意性规则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189、191和192条的规定,分别情形加以处理。这一规定属于()。
A.义务性规范
B.确定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A.义务性规则
B.授权性规则
C.准用性规则
D.委任性规则
A.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应当按照第—审程序进行审判
B.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C.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不受“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限制
D.参与过本案第一审、第二审、复核程序审判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再审程序的审判
对所给司法解释条文运用刑事诉讼法原理作出简要评析。(西南政法2006年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7条第5项规定:“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A.立法解释
B.有权解释
C.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