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重整的表述中,( )是正确的。
A.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B.重整计划草案自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C.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D.重整期间,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应终结重整计划的执行,请求法院宣告其破产
A.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B.重整计划草案自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C.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D.重整期间,债务人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管理人应终结重整计划的执行,请求法院宣告其破产
A.债务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则不可能再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B.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务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
C.即使债务人未出现现实的资不抵债情形,也可申请重整程序
D.重整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
甲企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经法院裁定并予以公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重整期间,对甲企业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一律暂停行使
B.重整期间,甲企业的出资人乙公司和丙公司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C.甲企业转移、隐匿其财产,债权人遂向人民法院请求终止重整程序,则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整。宣告甲企业破产
D.甲企业提交的重整计划经法院批准后,由管理人负责执行
关于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的程序转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09—3—30,单)
A.如为债务人中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
B.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
C.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D.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和解
A.如为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
B.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
C.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案件,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D.如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和解
A.重整程序比较复杂,有较多法律干预;和解程序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具有简便灵活的特点
B.重整申请可以由债权人、债务人或债务人的出资人提出,而和解申请仅可由债务人提出
C.担保物权的行使,在重整期间受到约束,而在和解期间不受约束。
D.重整计划草案在重整程序开始后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在和解开始前提出
A.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通过和解协议的事项无表决权
B.债权人不得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C.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D.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可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A.破产案件南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区的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C.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D.破产案件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纳人同家计划调控的企业破产案件,南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A.破产法通过清算程序使债务人结束其生命,因此它是企业淘汰法
B.破产法可以通过重整、和解等再建型程序使破产企业得到拯救,并通过该过程中的安排改进困境企业的治理,因此它是企业拯救法
C.破产法兼具公法和私法的性质,是既包含公法因素,又包含私法因素的规则群
D.破产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性质
A.乙公司的债权让步承诺失去效力
B,乙公司的债权让步仍然有效,在破产清算中不得要求受偿
C.乙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无需返还
D.若乙公司在重整中的清偿比例为10%,而债权人丙的清偿比例为8%,则乙公司应待丙的清偿率达到10%以后,方可继续接受清偿
A.重整制度既关注债务清偿,也关注企业拯救,是债务清偿法和企业拯救法的结合,但是,企业拯救是主要的目标
B.重整制度打破了私法和公法的传统界限,将私权本位和社会本位相调和
C.重整是一个综合性的法律事件,一个由多种法律事实和法律效果聚合而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过程
D.由于重整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拯救企业,因此其涉及诸多实体问题,对这些实体问题的解决是它关注的重要内容,至于程序方面,则无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