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城大酒店于2001年3月2日被宣告破产。在破产程序中提出的下列给付请求,哪些能够成为破产债权?()
A.某女士于2000年5月被该酒店保安人员殴打致伤,住院治疗8个月,要求赔偿医疗费8730元
B. 因该酒店歌舞厅从事色情营业被查处,市公安局于2001年2月26日对其做出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限7日内缴纳
C.某旅行社与该酒店签订的合同,因酒店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旅行社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8000元
D. 该酒店经理以酒店名义借用某公司小轿车一辆供其亲属使用,现该公司要求返还
A.某女士于2000年5月被该酒店保安人员殴打致伤,住院治疗8个月,要求赔偿医疗费8730元
B. 因该酒店歌舞厅从事色情营业被查处,市公安局于2001年2月26日对其做出处罚决定:罚款1万元,限7日内缴纳
C.某旅行社与该酒店签订的合同,因酒店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旅行社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8000元
D. 该酒店经理以酒店名义借用某公司小轿车一辆供其亲属使用,现该公司要求返还
A、2003年3月6日
B、2006年7月2日
C、2008年3月6日
D、2011年7月2日
A.2002年度的调整事项处理
B.2003年度的管理费用处理
C.2002年度的非调整事项处理
D.2003年度的营业外支出处理
A.1982年1月1日
B.1983年1月1日
C.2000年3月30日
D.2001年1月1日
A.荣誉权
B.健康权
C.性自由权
D.隐私权
A.应以甲食醋厂做为处罚主体
B.应以李某、王某、赵某三人作为处罚主体
C.可依法作出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的处罚
D.可责令销毁尚未使用的侵权包装和装潢。
A.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B.释放并给予国家赔偿
C.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并予释放
D.撤销原判,改判无罪
鸿达公司在2010年负债达2000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2011年3月向管辖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供申请书和证明材料。法院受理本案后对本案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应宣告破产。理由是,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且政府有关部门拒绝资助以帮助清偿债务,该公司已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故依法宣告破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南该市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鸿达公司从2009年起,实际上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人心浮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但该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其行为有明显的欺诈性,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市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此知情,却放任其行为听之任之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故不应宣告破产。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申请的主体?
A.对某甲不得适用假释
B.某甲至少要服刑到1998年9月5日,才有可能出狱
C.某甲至少要服刑到1998年12月3日,才有可能出狱
D.某甲至少要服刑到1999年2月2日,才有可能出狱
宏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是国有企业,该公司成立之初,全部资产为860万元。公司成立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营决策屡屡失误,加之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至2004年公司即负债280万元,2005年负债620万元,2006年负债1 200万元, 2007年负债达2 300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2008年3月向管辖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供申请书和证明材料。 法院受理本案后对本案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应宣告破产。理由是,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且政府有关部门拒绝资助以帮助清偿债务,该公司已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故依法宣告破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由该市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宏达公司从2005年起,实际上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人心浮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但该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其行为有明显的欺诈性,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市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此明知,却放任其行为,听之任之,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故不应宣告破产。 问题: (1)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申请的主体? (2) 宏达公司是否需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书面文件? (3) 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申请人宏达公司的破产申请?程序如何?
A.供奉普贤菩萨的五台山规模最大的寺庙是显通寺
B.位于安徽省青阳县西南的九华山享有“佛国仙城”之号
C.位于最高峰光明顶山巅的慧济寺是普陀山最高的寺院
D.峨眉山于1996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A.D公司提示付款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
B.D公司提示付款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C.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D.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票据上的付款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