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35岁女性老客4月23日承保附加福禄产品(神奇的升级包),12月1日,确诊肝癌晚期,12月25日转移成为乳腺癌,公司应该如何赔()
A.不予理赔
B.赔现金价值
C.赔已交保费
D.赔保额
A、不予理赔
A.不予理赔
B.赔现金价值
C.赔已交保费
D.赔保额
A、不予理赔
[案情介绍]
宝鸡市民纪某于2003年4月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宝鸡市渭滨支公司投了“康宁终身保险”及附加住院医疗险,纪某年交费16000元,最高保额320000元。据纪某介绍,2003年4月,依据保险公司的规定,他在保险公司业务员的陪同下,在指定医院做体检,当时检查的结果是正常。纪某说:“正因为做了这次检查,保险公司才和我签订了这份合同,当时他们对我们全家还进行了生存调查!是在确认无明显风险的情况下,才予以承保。”2003年12月,纪某被检出患有肝部肿瘤,花费60万元做了肝移植手术。可是当纪某出院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却拒绝支付本应付给纪某的20万元赔付,理由是“隐瞒病史”。投保时体检单显示一切正常。保险公司的调查显示,纪某于2000年6月曾因病毒性肝炎住过院,病历明确写着:发现肝脏异常十五年。也就是说,纪某确实没有如实向保险公司交代曾经的病史。
[案情介绍]
小杨的母亲1999年3月初因多发性子宫肌瘤在医院手术治疗,同时还被诊断患有高血压病。2002年3月中旬,小杨的母亲在保险公司业务员丁某游说下,投保终身寿险及“附加重疾”和“附加短期险”,年保险费2000元付给了丁某,由丁某代填写投保内容和签字。同年4月4日,收到小杨为受益人的保单,保险金额为3万元。以后,小杨母亲继续用银行账号扣划,续付保险费至2004年。2004年7月5日,小杨母亲因患脑出血病故,投保受益人小杨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但遭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是投保人没有告知其患有高血压病情,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承保,故解除保险合同,退还2269.54元保险费。小杨于今年2月下旬起诉到法院。
A.王某于2007年3月28日买入该股票
B.持有该股票的赵某于2007年3月28日将所持股票卖出
C.刘某于2007年4月25日买入该股票
D.马某于2007年4月28日卖出该股票而发生亏损
1999年3月23日,傅某又向永新工行借款2万元,期限为一年,同时偿还了3月8日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仍以刘某3.5万元存款单作质押担保,并由傅某以刘某名义与永新工行签订质押合同。同年4月15日,傅某再次向永新工行借款2.8万元,期限为11个月,同时偿还3月23日借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再次由傅某以刘某名义与永新工行签订质押合同。傅某1999年3月23日及4月15日的两次借款,刘某均不知情。
2001年4月26日,因傅某未按期还款,永新工行遂提前支取刘某的3.5万元定期存款单的32391.10元清偿傅某所欠1999年4月15日借款本息,余款由永新工行续存并保管。同年8月,刘某得知永新工行已处置其存款偿还傅某的1999年4月15日借款后,遂拒绝领回尚余存款,并要求永新工行归还该3.5万元存款及利息,未果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甲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无管辖权?
A.再保险
B.复合保险
C.重复保险
D.共同保险
A.由法院调查确定
B.由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公正判决
C.由原告举证证明
D.由被告举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