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案情介绍]
2003年9月,原告为其子投保了某保险公司一年期学生、幼儿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及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险期间,其子在院中玩耍时被一辆小轿车撞伤,发生医疗费用1万多元,该医疗费用全部由汽车司机给予了赔偿。
原告虽然获得了赔偿,但想起其子还投保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遂以其子受伤住院治疗为由,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遭到了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经调查核实,住院治疗费用已经得到补偿,投保人并无实际损失,所以保险公司无需再承担赔偿责任。在与保险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赔偿原告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
A.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
B.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
C.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无效
D.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A.10元
B.10000元
C.10010元
D.9990元
[案情介绍]
现年40岁的龙先生作为投保人于1997年8月为其妻吕女士投保了一份年交保费6600元、保额为10万元的“为了明天”保险,受益人是他们的儿子。1999年4月,龙先生与吕女士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儿子由龙先生抚养。2001年4月1日,儿子因车祸死亡。在这之前,龙先生一直没有停止交费。
儿子死亡后,吕女士以被保险人的身份向龙先生索要该保险单。其理由是:
一、自己作为保险标的,与投保人已不再具有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法》第11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二、《保险法》第63条和“为了明天”保险条款第20条第2款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前夫已不可能成为其继承人。
三、自己作为被保险人,保险的实质在于自己,否则保险合同就不能成立。
四、《保险法》第30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解释。”可见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主体,被保险人拥有对保险单的最大拥有权。
五、《保险法》第60条第1款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而被保险人则不受此条限制。
六、《保险法》第62条第2款规定:“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而被保险人不受此条限制。
综上所述,吕女士认为,依据《保险法》和保险条款的有关规定,作为被保险人的自己,有权拥有此保单。
龙先生则认为此保单拥有权应归自己。理由也有三条:
一是保险费一直由自己交纳,自己投资岂能毫无收益;
二是离婚时,儿子判归自己,即此保单的受益人判归了自己,受益人死后,保单的所有权、继承权当然也归自己;三是自己续交保费时,前妻并未产生异议,说明她已默许了自己继续作为被保险人。
人身保险合同最突出的特征体现在其保险标的的独特性上,体现在无价的人的生命______。
A.保险人给付不受保额限制
B.投保时不受保额限制
C.与保险约定的生命价值相结合,控制了投保金额和给付保险金的额度
A.正确
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