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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经人介绍相识。随着感情的发展,二人在婚前即有同居行为。2001年6月二人结婚,婚后7个月即20

02年1月,赵某生下一女,取名王辉。随着王辉的长大,周围的人都说她长得一点也不像王某。王某曾经产生过怀疑,但当时夫妻感情尚好,加之赵某一口咬定孩子是王某的,故王某没有深究。后双方感情逐渐恶化,经常发生争吵,其间王某曾与赵某商量作亲子鉴定,遭到赵某拒绝。2004年5月,王某诉至某县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同时要求法院确认王辉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问:如何依据有关规定,处理本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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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原告张某(男)系某县城一企业职工,1984年初经人介绍与该县城城郊结合部农民陈某(女)相识恋爱,1984年12月登记

原告张某(男)系某县城一企业职工,1984年初经人介绍与该县城城郊结合部农民陈某(女)相识恋爱,1984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于1986年11月生育一子。2000年6月,县城一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征用被告所耕种的土地,被告因此而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共25000元。2001年9月,经相关部门批准,原、被告用婚后积蓄及被告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在被告户籍地建楼房一幢。2004年11月,原告以其与被告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离婚及子女的抚育形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在财产分割上争议较大,原告认为,双方结婚以来,被告没有工作,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就是原告的工资收入,被告2000年6月所得到的25000元征用土地补偿费也是双方结婚后取得,亦是夫妻共同财产,故主张婚后财产均分已是照顾被告了。被告则认为,其于2000年6月取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25000元是其个人财产,应从共同财产中提取,剩余部分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分。请问:该土地补偿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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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下列情形中,不需回避的是()。

A.书记员李某是本案被告的股东

B.审判员张某为本案原告的大学同学

C.审判长王某与本案原告代理人常在本院办案的何律师认识,但无私交

D.人民陪审员赵某为本案原告的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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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原告:李甲、李乙;被告:赵某 案情:原告李甲、李乙诉称,原、被告三人共同继承父母遗产旧房三间,被告背着二原告

原告:李甲、李乙;被告:赵某

案情:原告李甲、李乙诉称,原、被告三人共同继承父母遗产旧房三间,被告背着二原告擅自将该房产以20万元卖给王某,二原告请求法院确认此合同无效,返还该房产。被告辩称,此房购买时90%的钱来自被告生父的遗产,因此,该房产的90%部分应归被告所有;因无法按实物分割,才将此房卖出,拟从卖房得款中拿出10%即2万元给二原告,其余归被告所有。法院查明:二原告与被告系同母异父关系,买房时三人均未成年,产权原为二原告生父及被告生母夫妻共有,原产权人去世时未留遗嘱,房产为原、被告三人共同继承。被告在卖房时假造了二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将房屋卖给王某,并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被告对90%购房款来自其生父留下的遗产无法举证。

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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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个体工商户崔某从1994年起在某市经营一饭店,领有营业执照,1997年因妻子生病急需用钱因而将饭店转让给赵某经营,但双方并未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更名手续。赵某经营过程中,致使多名顾客食物中毒,这些顾客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此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

A.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

B.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

C.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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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王某是一专职律师,2006年4月1日甲案件的原告来找李某,把王某聘请为其代理律师; 2006年5月1日,甲案件的被告找到王某又聘请其为他的代理律师,王某也接受了聘请,请问:这属于一种()代理,其后果由()承担。

A.自己代理,原告

B.双方代理,王某

C.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被告

D.双方代理,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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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王律师在一个民事案件中,因故与原告张某解除了委托关系,该案中的被告乔某非常欣赏王律师的才能
,得知王律师已与原告解除委托关系后,表示欲聘请王律师代理本案,王律师应如何处理?

A不得接受乔某的委托

B在征得张某同意后,可接受乔某的委托

C无需征得张某的同意,可直接接受乔某的委托

D无法律明文规定,由王律师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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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某县人民法院调解解决张某与王某的财产争议,于2004年4月1日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4月5日将调解书送达原告张某签收,4月 6日送达被告王某签收。调解书生效日期为哪一天?( )

A.对张某来讲是4月5日,对王某来讲是4月6日

B.调解协议达成之日即4月1日

C.张某签收日4月5日

D.王某签收日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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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决定受理此案

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

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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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原告王甲与被告王东、王西、王北、王南是父子关系,王甲与王东、王西共同居住王甲所有的房屋四间。王甲因与王东发
生矛盾,向某法院起诉,要求四被告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50元,并要求法院对四间住房进行分割。某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传唤王东、王西到庭。经过调解,王东、王西同意每月给付王甲赡养费50元。法院动员王甲撤诉,没有制作调解书。

请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有哪些不当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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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赵某因地皮款和该组组长张某、会计计某发生纠纷,赵某遭到不同程度的殴打。市公安局宛城分局枣林派出所接到市局110的指令后,到达现场将赵某带到派出所值班室。当日下午约三四点钟,二组组长张某和会计计某及白河村副村长常某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在该所值班室的套间里,常某与计某对原告头部等处进行了殴打,派出所工作人员未加以制止。后原告在派出所提出到医院看病,该所领导同意。赵某住院后,当日检查为右第5、6肋及左第11肋骨骨折。赵某以枣林派出所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国家应当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B.赵某应当向常某与计某等人要求民事赔偿

C.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宛城公安分局

D.赵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但须以宛城公安分局先行处理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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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决定受理此案

B.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C.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

D.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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