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开摩托车,乙坐在摩托车的后座上,在某工厂门口伺机夺妇女的提包。甲、乙见妇女丙某肩挎背包走出,即驾摩托车尾随、加速,在擦身而过之际,乙某抓住丙某的挎包。但是因为挎包被丙某紧紧抓住,乙某从摩托车后座被拖下来,甲某驾车离去。乙某从地上起身后,一边夺挎包一边踢打丙某。丙某大声叫喊,周围群众赶到,乙某慌忙逃离。对此案,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某和乙某共同构成抢劫罪(未遂)
B.甲某和乙某共同构成抢夺罪(未遂)
C.甲某构成抢夺罪(未遂)
D.乙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A.甲某和乙某共同构成抢劫罪(未遂)
B.甲某和乙某共同构成抢夺罪(未遂)
C.甲某构成抢夺罪(未遂)
D.乙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A.甲某和乙某共同构成抢劫罪(未遂)
B.甲某和乙某共同构成抢夺罪(未遂)
C.甲某构成抢夺罪(未遂)
D.乙某构成抢劫罪(未遂)
A.盗窃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A.抢劫罪
B.抢夺罪
C.盗窃罪
D.故意伤害罪
A.2009年6月1日视为摩托车已交付
B.甲仍应向乙交付摩托车
C.甲不必在向乙交付摩托车
D.摩托车已被烧毁,乙不必再向甲付款
A.某建筑公司向某砂场求购二十吨砂,砂场即依双方长期来的交易习惯为其装运二十吨砂,送往指定的建筑之地
B.甲公司函告乙公司:“我公司有××规格电冰箱50台,单价1500元。若要,请在半月内与我公司联系。”一月后,乙公司复函同意,甲公司接到通知后未予答复
C.甲给乙发去传真,称“有惠普某型号复印机一台,价5400元,若要请告知”。次日乙传真告知甲“同意购买,价格5000元。”
D.甲打电话告诉乙自己想把摩托车以4000元价格卖掉,乙当时未表态。次日乙打电话告诉甲自己愿以4000元买下该摩托车
A.乙
B.丙
C.甲和乙
D.甲或乙
A.甲用假币到电器商场购买手机,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B.乙受王某之托将价值5万元的手表送给10公里外的朱某,乙在路上让许某捆绑自己,伪造了抢劫现场,将表据为己有。报案后,乙向警方说自己被抢。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丙假冒某部委名义,以组织某高层论坛为名发布广告、寄送材料,要求参会人员每人先邮寄会务费1万元。丙收款50万元后潜逃。丙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
D.丁为孩子升学,买了一辆假冒某名牌的摩托车送给教育局长何某。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A.甲用假币到屯器商场购买手机,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B.乙受王某之托将价值5万元的手表送给10公里外的朱某,乙在路上让许某捆绑自己,伪造了抢劫现场,将表据为已有。报案后,乙向警方说自己被抢。乙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丙假冒某部委名义,以组织某高层论坛为名发布广告、寄送材料,要求参会人员每人先邮寄会务费1万元。丙收款50万元后潜逃。丙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罪
D.丁为孩子升学,买了一辆假冒某名牌的摩托车送给教育局局长何某。丁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这两张银行承兑汇票,被乙公司在交付给甲公司前遗失。乙公司曾于1996年8月2日登报声明汇票作废,又于同年9月2日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区人民法院于当天通知丙银行停止支付。在法律规定的公示催告期届满时,乙公司未向区人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乙公司后来交付给甲公司的,是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第一联(此联由承兑行支付票款时作借方凭证)复印件和丙银行于1996年8月28日出具的说明函在银行承兑汇票第一联复印件上的汇票签发人签章栏内,加盖了丙银行的汇票专用章,但是没有乙公司的签章。丙银行说明函的内容是:由于银行承兑汇票被出票人遗失,出票人已登报声明作废,因此同意在遗失汇票的底联复印件上加盖本行汇票专用章,作为收款人向本行收款的有效依据;汇票到期后,收款人必须派员凭此复印件结算票面款项。甲公司按复印件记载的日期在到期后持上述遗失汇票第一联的复印件向丙银行提示付款时,遭到丙银行拒付,因此提起诉讼,要求丙银行付款。
如果你是审理本案的法官,将如何进行处理?
A.甲乙丙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均终止
B.甲自愿将摩托车出质给乙,所以无权要求丙返还相当的价款-
C.乙丙之间的法律关系终止,但甲仍有权向乙追偿
D.丙和甲应当分担乙的债务